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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来源: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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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业技能培训
  1.哪些人可以享受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如何参加?
  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对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员规定: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也称为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对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培训补贴政策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0号)规定:对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农村牧区劳动力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驻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培训时间及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除就业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外,还有哪些群体可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补贴?
  答: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规定,对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在岗“回炉”培训的,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的,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全额培训补贴。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且未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3.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专项工作组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内就服组发〔2020〕5号)规定: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更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
  4.哪些群体在培训期间可以领取生活费补贴?
  答: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规定: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牧区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5.哪些职业(工种)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规定: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设置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国家颁布的新职业(工种)和自治区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专项能力培训人员职业(工种)以及盟市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
  6.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规定:自治区公布了217个重点产业需求目录,目录中职业(工种)分为A、B、C三类,A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800元;B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300元;C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600元。达到基本课时及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基准培训补贴+超出课时部分补贴。未达到基本培训课时的,按实际培训课时给予补贴,但课时标准不得少于56课时。
  7.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的年龄有何规定?
  答: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477-6213999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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