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职名单
来源: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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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职名单
(2024年1月15日鄂托克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鑫 为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杨 刚 为鄂托克旗民政局局长;
杨振平 为鄂托克旗司法局局长;
额定达来 为鄂托克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高 黎 为鄂托克旗审计局局长;
米海蜚 为鄂托克旗能源局局长;
鄂托克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职名单
(2024年1月15日鄂托克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苏如娜 为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白 刚 为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鄂托克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职名单
(2024年1月15日鄂托克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波 为鄂托克旗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