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市农牧局要求,旗农牧局召开党组会议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进行推荐,现将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站联系。
联系人:那仁满都呼
联系电话:0477-6212547
附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汇总表
鄂托克旗农牧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