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分配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来源:鄂托克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1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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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内乡振字〔2021〕56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指〔2021〕732号)要求,现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77万元,请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一)衔接资金1962万元要将产业作为支持重点,优化资金使用范围,支持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牧户更多参与产业发挥和分享增值收益。2022年用于产业的资金规模占比不得低于资金总量的50%,且不得低于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由农牧局统筹安排使用,具体分配详见入库清单。
(二)项目管理经费15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由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统筹安排使用。
公告时间:2022年2月10日—3月2日
监督电话:0477-6212522 12317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B座5楼
电子邮箱:etkqfpb@163.com
鄂托克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