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3〕5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鄂托克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鄂托克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全面摸清我旗全域企业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找准查实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精准有力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焦化、化工、水泥、铁合金、钢铁、合成氨、采矿洗选、天然气等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园区、矿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为主阵地,督促指导各企业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强化属地、部门监督保障,确保全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全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工作内容及人员安排
为确保全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棋盘井产业园、蒙西产业园、园区、矿区外企业和黄河干流支流及保护区5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专家全程跟进指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水平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一)鄂托克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泉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柳天云 旗政府副旗长
刘 锐 旗政府副旗长
白朝格吉乐图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奇牧人 西保局局长
乌日希拉 旗发改委主任
高广峰 旗工科局局长
朝 克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乔治华 旗水利局局长
杨振平 旗能源局局长
兰 峰 旗交通局局长
越祖鹏 旗住建局局长
李 忠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蒋治军 旗林草局局长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吉 雅 旗农牧局局长
武美英 旗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时作明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与发
展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万鹏东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马青山 鄂托克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康 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旗
大队大队长
李 柱 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贺 磊 乌兰镇镇长
额定达来 棋盘井镇镇长
张有明 蒙西镇镇长
格希格巴图 木凯淖尔镇镇长
张彦新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李 慧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朝克兼任,负责日常协调、联络、调度等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1.棋盘井产业园工作组
牵头领导:白朝格吉乐图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组 长:时作明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与发
展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李 渊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旗大队副大队长
王 平 棋盘井交管中队指导员
尤 龙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市政股股长
巴图宝乐德 旗住建局棋盘井办事处负责人
白利芳 旗水利局水资源股股长
锡林哈斯 旗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室主任
张 恒 旗发改委产业发展股工作人员
格日乐其其格 旗工科局工信股股长
国 庆 旗工科局固废股股长
候建忠 旗能源局工作人员
吕 强 旗交通局工作人员
韦安德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发展局工作人员
马社霞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赵 成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姚 倩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林锡华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时作明(联系电话:13514777007);
问题汇总表联络员:姚倩(联系电话:13710005584)。
工作内容:(1)对企业已批复焦化、铁合金等项目审批手续进行再核查、再梳理(发改委、工科局)。(2)检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环保手续及落实情况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情况、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3)其他重点行业如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4)大气污染物减量控制制度的落实实施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5)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无组织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6)高盐水资源化、减量化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7)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情况(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8)焦化产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9)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口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住建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10)辖区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按“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实施分类处置(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棋盘井镇);(11)电石、铁合金产业结构升级情况(工科局);(12)能耗“双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改委、能源局、园区发展局);(13)检查清洁煤销售情况和园区内棚户区清洁取暖改造情况(棋盘井镇);(14)住建领域“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住建局、棋盘井镇);(15)园区环路及内部道路扬尘治理情况(交通局、棋盘井交管中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旗大队、园区建设局)。(16)企业取水用水情况、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情况(水利局)。
2.蒙西产业园工作组
牵头领导:白朝格吉乐图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组 长:时作明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与发
展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贵云 蒙西交管中队中队长
王亚静 蒙西镇副镇长
哈 斯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旗大队副中队长
许保林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
代 钦 旗生态环境分局在线监测室主任
张 恒 旗发改委产业发展股工作人员
格日乐其其格 旗工科局工信股股长
国 庆 旗工科局固废股股长
乔 洪 旗水利局工作人员
李 宁 旗住建局工作人员
石 磊 旗交通局工作人员
张 拴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发展局工作人员
郭 庶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郑 涵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谭海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张春慧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时作明(联系电话:13514777007);
问题汇总表联络员:谭海萍(联系电话:18826232472)。
工作内容:(1)对企业已批复焦化、铁合金等项目审批手续进行再核查、再梳理(发改委、工科局)。(2)检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环保手续及落实情况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情况、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3)其他重点行业如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4)大气污染物减量控制制度的落实实施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5)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无组织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6)高盐水资源化、减量化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7)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情况(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8)焦化产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9)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口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住建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10)辖区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按“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实施分类处置(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蒙西镇);(11)电石、铁合金产业结构升级情况(工科局);(12)能耗“双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改委、能源局、园区发展局);(13)检查清洁煤销售情况和园区内棚户区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蒙西镇);(14)住建领域“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住建局、蒙西镇);(15)园区环路及内部道路扬尘治理情况(交通局、蒙西交管中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旗大队、园区建设局)。(16)企业取水用水情况、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情况(水利局)。
3.园区矿区外企业工作组
牵头领导:刘 锐 旗政府副旗长
组 长:苏 和 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白 勇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海蛟 乌兰镇副镇长
马成虎 棋盘井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亚静 蒙西镇副镇长
乌云格 木凯淖尔镇副镇长
赵子越 阿尔巴斯苏木副苏木达
孟根乌拉 苏米图苏木副苏木达
孙国军 旗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周文平 旗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站站长
国 庆 旗工科局固废股股长
孔令刚 旗林草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李 科 旗住建局工作人员
乌宁吉亚 旗能源局工作人员
权 强 旗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任明忠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郑 彤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苏和(联系电话:18947745072);
问题汇总表联络员:郑彤(联系电话:18676310317)。
工作内容:(1)检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情况、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2)大气污染物减量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生态环境分局);(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无组织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分局);(4)高盐水资源化、减量化情况(生态环境分局);(5)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情况(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6)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口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住建局、各苏木镇);(7)辖区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按“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实施分类处置(生态环境分局、各苏木镇);(8)检查清洁煤销售情况和棚户区清洁取暖改造情况(各苏木镇);(9)住建领域“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住建局、各苏木镇);(10)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自然资源局);(11)天然气开发建设运行情况(能源局);(12)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情况(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各苏木镇);(13)排查落后淘汰产能工艺情况(工科局);(14)企业取水用水情况、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情况(水利局)。
4.矿区工作组
牵头领导:刘 锐 旗政府副旗长
组 长:牛瑞丰 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 员:闫志荣 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刘贵云 蒙西交管中队中队长
李 渊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旗大队副大队长
王 平 棋盘井交管中队指导员
左辛利 旗生态环境分局大气室主任
孔令刚 旗林草局行政审批室主任
高俊峰 旗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文亮 旗能源局工作人员
乔金龙 旗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李 科 旗住建局工作人员
国 庆 旗工科局固废股股长
吕 强 旗交通局工作人员
向明灯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朱 明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廖 柯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左辛利(联系电话:15924580490);
问题汇总表联络员:朱明(联系电话:18142814225)。
工作内容:(1)检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生态环境分局);(2)矿产资源整合情况(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3)矿山集中连片治理情况(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4)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5)“无废矿山”建设情况(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6)矿区扬尘综合治理情况及奖惩机制建设情况(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7)露天矿山夜间禁采落实情况(能源局、应急管理局);(8)露天煤矿视频监管调度机制的落实情况(能源局);(9)矿区破损道路排查及修补和路面扬尘治理情况(交通局、交管中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旗大队、能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10)不具备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淘汰取缔情况(能源局、生态环境分局);(11)其他集中作业场所扬尘管控情况(能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12)矿区抑尘剂使用效果情况(能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13)辖区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按“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实施分类处置(能源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工科局);(14)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情况(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15)企业取水用水情况、河道岸线管理(水利局)。
5.黄河干流支流、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组
牵头领导:柳天云 旗政府副旗长
组 长:王建明 旗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党占平 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何海蛟 乌兰镇副镇长
马成虎 棋盘井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亚静 蒙西镇副镇长
乌云格 木凯淖尔镇副镇长
孟根乌拉 苏米图苏木副苏木达
赵子越 阿尔巴斯苏木副苏木达
萨楚拉 旗林草局湿地自然保护局局长
查苏娜 旗生态环境分局自然生态保护股股长
张海军 旗能源局工作人员
国 庆 旗工科局固废股股长
刘晓强 旗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胡翠艳 旗水利局河湖股股长
越 娟 旗农牧局工作人员
齐剑英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朱晓辉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胡翠艳(联系电话:13734773668);
问题汇总表联络员:朱晓辉(联系电话:13922259820)。
工作内容:(1)现场检查我旗沿黄河干流支流(段)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3公里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等处置情况(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苏木镇);(2)对岸线周边企业生产经营规范性进行核查,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企业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环保、安全等规范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能源局);(3)现场检查入河排口治理情况及其他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苏木镇);(4)检查黄河干流支流岸线周边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是否实现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污水处理站稳定达标运行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各苏木镇);(5)检查流域畜禽养殖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农牧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苏木镇);(6)检查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和植被恢复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新建工矿企业(西保局、林草局);(7)绿盾点位整改销号情况(西保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重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摸清全旗生态环境问题底数,最大程度减少问题存量,全力以赴、创造条件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确保整改成效。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组长具体负责,一线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排查内容逐项排查,真正做到监管领域排查地毯式、无死角。各专项工作组内各成员单位排查人员要及时填写鄂托克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汇总表(见附件),每日下午5:00前报本组问题汇总表联络员汇总,便于调度推进工作开展,形成工作闭环。
(三)压实工作责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和企业工作责任,形成责任闭环,确保方案既定任务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到位,由政府督查室全程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应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形由纪委监委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