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10:29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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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解决

  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政发〔2025〕83号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鄂托克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5年513

  鄂托克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解决好草原过牧问题,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和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生态优先、以草定畜,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产业转型、民生改善,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不断加大退化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积极推进饲草供给能力提升、畜牧业良种良法应用,加快转变牧区生产经营方式,持续增强科技支撑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牧民持续增收,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努力实现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底,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基本解决草原过牧问题;2026年至2030年,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稳定在10%以下,全草原质量明显提升。

  二、实施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我旗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草原。

  (二)工作安排

  1.编制方案。于20252月完成并上报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方案。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分析草原过牧问题的基础上,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切实把草原上的超载放牧牲畜减下来,确保生态治理区的牲畜禁得住,农牧民富的了。针对禁牧户的生计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和配套政策,在推动草原休养生息、巩固生态治理成效的同时,保障农牧民收入不减。

  2.组织实施。于2025年1月全面启动。建立工作台账,要建立月报制度,按月上报工作进度及问题。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总结经验,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成果。

  3.常态化开展2026开始,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深化任务落实,边推进、边总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每个地区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持续稳定在10%以下。

  三、重点任务

  大力支持舍饲圈养。坚持“禁牧不禁养”的原则,对超载牲畜进行舍饲圈养。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代养点。对符合条件的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园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号)有关规定予以奖补。鼓励企业、合作社、农牧户自筹资金,积极发展舍饲圈养,2025年计划建成绒山羊万亩牧场2个、绒山羊示范牧场100个,肉羊高效集约养殖场80个,建设肉牛高效集约养殖场50个,地方乳制品提档升级1处、建设地方乳制品特色村庄1处、新建奶畜养殖场1处,设施设备配套更加完善,畜禽养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以上。

  (一)着力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减少天然草原放牧规模

  1.推进超载牲畜舍饲圈养

  (1)预期目标:科学核定载畜量,超载牲畜通过舍饲圈养,疏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各苏木镇所辖各嘎查村逐嘎查村、逐户核实超载量,超载牲畜实行舍饲圈养,推行全年禁牧舍饲。对未超载的牧户,按照天然草原核定载畜量,严格控制草原放牧数量,实行季节性休牧,在青草期实行放牧饲养,在牧草返青期和枯草期实行舍饲饲养。新增养殖量全部推行舍饲圈养,实现禁牧不禁养。采取养殖场户自建、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项目补贴等方式,完善牧区舍饲设施配套。

  2)建设内容:棚圈、贮草棚。

  (3)建设方式:采取养殖场户自建(自筹资金比例占30%)、争取上级项目补贴等方式(补贴资金比例占70%),完善牧区舍饲设施配套。

  (4)建设资金:项目预计投入总资金500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资金3500万元,项目户自筹资金1500万元。项目建成后,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以补贴的方式,发放到户。(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超载牲畜舍饲圈养投资概算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价

(万元)

数量

(座)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

投资

申请

上级资金

旗级

配套资金

项目

户自筹资金

  1

  羊棚

10

250

 2500

  1750

  0

  750

 

  2

  贮草棚

10

250

 2500

  1750

  0

  750

 

  合计

   

500

 5000

  3500

  0

  1500

 

  2.推动放牧牲畜集约养殖

  (1)预期目标:依托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采取集中设施集中出栏,推动发挥内蒙古华翔农林牧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草绿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托管代养式牲畜养殖,合理消化超载牲畜数量。依托国家生猪牛羊肉调出大县,市振兴羊绒产业,市肉牛产业园,旗以工补农等项目提升设施养殖能力。减少放牧强度。推进大牧场模式,鼓励农牧民采取“舍饲圈养”的绿色转型发展模式同时建设智慧牧场、实现养殖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减轻农牧民劳动力、降低设施养殖成本,做到精准饲喂。

  (2)建设内容:推进大牧场模式,建设智慧牧场,实现养殖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畜用暖棚,改善牲畜生长环境,延长放牧时间,实现反季节养殖。将草场划分为不同区域,采用轮牧制度,确保草地充分利用和恢复。完善牛羊肉屠宰加工链物流配送,建设小型冷藏保鲜仓库设施。建设“饲草银行”,提供代存储、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

  (3)建设方式:依托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采取集中设施集中出栏。推动犊牛托管式、基础母牛集中式养殖。依托国家生猪牛羊肉调出大县、市肉牛产业园、旗以工补农等项目提升设施养殖能力。通过“以羊换草、以草换草、以粪换草、以钱换草”等方式置换饲草。

  (4)建设资金:努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以及合理利用以工补农资金。(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3.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新模式。

  在养殖模式上,推广全年禁牧舍饲、舍饲半舍饲、放牧+补饲;在生产经营模式上推广家庭牧场、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智慧牧场;在产业拓展上推广产业园区、牧文旅融合等发展模式;在光伏产业区实行禁牧制度,享受禁牧补贴,以二产拉动一产;在我旗2760.16万亩的生态补奖机制项目区划分的功能区分类施策,对688.65万亩的禁牧区推行全域全年禁牧舍饲,在2071.51万亩的草畜平衡区推行舍饲半舍饲,实现草畜平衡、划区轮牧放牧制度;在传统农区,根据草原面积小、农作物秸秆丰富的特点,结合生态补奖机制等政策,实施舍饲、舍饲+放牧两种方式。即全舍饲养殖,实行全年饲养殖,舍饲+放牧养殖,根据农作物种植、收获季节安排放牧。(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预期目标:‌构建功能完善、覆盖广泛、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社会服务体系‌,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依托大型养殖、兽医兽药、饲草料生产经营企业等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企业+合作社(或大牧场)+农牧户”、“集体经济组织+大牧场”等模式,将服务领域由养殖、防疫等环节向饲草料加工、畜产品采集、仓储冷链等环节拓展延伸,构建功能全、机制新、覆盖广的现代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建设内容:完善建设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个。

  (3)建设方式:建有“基本的服务设施、专的服务队伍、稳定的服务保障”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化服务。

  (4)建设资金:项目预计投入总资金48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资金288万元,旗级配套资金48万元,项目户自筹资金144万元。项目建成后,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以补贴的方式,发放到社会化服务组织。(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二)着力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减轻对天然草原饲草依赖

  5.加强人工饲草生产

  (1)预期目标:加强监管,保障原有人工草地种植多年生牧草、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条件下调整原有人工草地的种植结构,提高苜蓿、青储玉米饲草生产能力。建设的人工草地必须采取节水灌溉措施,主要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一律不得种植经济作物。对无人工草地的农牧户,在严格执行鄂托克旗农牧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在退化草原范围内,以《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十四五”发展规划补充规划(2024年—2025年)》为依据,经批准后新建一定面积的密植柠条人工饲草料基地

  (2)建设内容:建设优质饲草基地,主要为苜蓿、青贮玉米、燕麦、羊草等优质饲草,并推广秸秆青(黄)贮、微贮等加工技术,提高玉米等秸秆饲料化利用率。

  (3)建设方式:以户为单位建设。牧区推行“天然草原+人工草地+适度规模养殖”相配套的养殖模式,农区推行“园区化养殖+工厂化育肥+现代化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区域内粮食饲料和秸秆饲料资源,推进畜牧养殖向舍饲化、集约化、规模化转变。要扩大优质饲草生产,推广优质青粗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利用一般耕地、退牧还草地、矿区复垦地、沙区改良地及盐碱地,配套建设苜蓿、燕麦及羊草等优质饲草生产基地。要坚持“以水定草、以草定畜”,加大退化沙化草原修复力度,推进油蒿草场改良,通过免耕补播方式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提升天然草原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林草局)

  6.稳定天然草原产出。

  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及黄河“几字弯”攻坚规划,结合“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加强森林草原生态建设。具体根据草原退化现状和退化成因,采取带状补植柠条或杨柴等深根灌木,配套自然恢复、灌草平茬复壮和围栏封育等措施。对轻度退化草原,采取围栏封育措施,减少人为干扰破坏,使草原植被得到休养生息;对中度退化草原,选择适宜的乡土草种开展免耕补播,采取培肥地力、改善水土等措施,促进草原原生植被恢复;对重度退化草原,通过免耕补播、人工种草等方式,减少地表裸露,增加植被覆盖,丰富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稳定的灌草植被群落。建设面积224.75万亩。(责任单位:鄂托克旗林草局)

  (三)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补齐草原畜牧业发展短板

  7.加强地方优良品种保护与选育

  (1)预期目标:打造世界级绒山羊保种育种平台和种源基地

  (2)建设内容:羊绒优质优价奖补资金,推行“按质定价、优质优价”,按照超细绒和特细绒进行补贴区分,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羊绒细度在15.5微米以内的,绒纤维细度小于等于14微米奖补500元/公斤,14.0114.5微米奖补300元/公斤,14.5115微米奖补200元/公斤,15.0115.5微米奖补100元/公斤,周岁套子绒和羊羔绒奖补100元/公斤。在企业收购补贴基础上,根据上述补贴标准,补齐差价。

  智慧牧场建设,打造15户高标准示范智慧牧场,每户安排20万元,实现牧场生产自动化、智能化。

  绒山羊羊绒质量指数保险,在试点区域内以保险开办当年绒纤维细度小于14.5微米以下绒山羊基础母羊(以下统称为超细基础母羊)占比为基准数,保险期内根据农牧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按照超细基础母羊占比提升情况,给予投保农牧民赔偿。

  (3)建设方式:积极争取旗级配套资金等方式。

  (4)建设资金:项目预计投入总资金1120万元,其中旗级配套资金1120万元。项目建成后,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以补贴的方式,发放到位。(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地方优良品种保护与选育投资概算

序号

建设

内容

单价

(万元)

  单位

  数量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投资

申请上级资金

旗级配套资金

项目户自筹资金

  1

 羊绒优质优价

     

  600

 

  600

   

  2

 智慧牧场建设

20

 

 15

  300

 

  300

   

  3

 绒山羊羊绒质量指数保险

     

  220

 

  220

   

 合计

       

  1120

 

  1120

   

  8.加强草原牧区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

  (1)预期目标: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畜牧业机械化技术,支持畜牧业饲养环节关键技术研究,有效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农牧民收入。

  (2)研发内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畜牧业机械化技术,支持畜牧业饲养环节关键技术研究。

  (3)建设方式:支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4)建设资金:争取上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旗级配套资金和项目户自筹资金。(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草原牧区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投资概算表

序号

建设

内容

单价(万元)

  单位

  数量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

投资

申请上级资金

旗级配套资金

项目户自筹资金

1

畜牧业饲养设备、智能设施、清粪机具配套

8

 300

2400

 500

 500

 1400

 

合计

       

2400

 500

 500

 1400

 

  9.强化牧民经营管理技能培训

  (1)预期目标: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需求,以农牧民群众为中心,整体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以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为原则,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牧民。

  (2)建设内容:通过充分调研、了解农牧民群众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共同发力,采用“走出去、引进来”多种方式,向农牧民群众推广具有实操意义的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种养殖技术。

  (3)建设方式:按照相关规定从全旗优先选取100名符合条件的农牧民群众进行培训,提升农牧民经营管理和生产技能。

  (4)建设资金:计划向上争取专项资金70万元。(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10、全面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1)预期目标:逐步完善规模屠宰、预冷排酸、低温分割、保鲜包装、冷链储运链条,发展前置冷链保鲜仓支持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开展预制菜、灌制品、功能食品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快流通体系转型升级,加强区域性畜产品产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建设,切实提高草原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率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

  (2)建设方式:对具有屠宰资质且正常运营的屠宰企业进行羊屠宰补贴,补贴标准为羊15元/只。屠宰企业须向服务对象减免相应的场地费和屠宰费,进一步加强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保障牲畜适时出栏

  (3)建设资金:补贴资金采取先宰后补的方式发放,计划补贴羊屠宰量10万只,总补贴资金150万元。(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草原畜产品加工业投资概算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价  (元)

数量

 (万只)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投资

申请上级资金

旗级配套资金

项目户自筹资金

1

屠宰补贴

15

10

 150

0

  150

  0

 

合计

     

 150

 0

  150

  0

 

  11.打好草原畜牧产品品牌

  (1)预期目标鼓励牛羊肉加工企业积极开展有机、绿色、“字标等认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保护。根据地理位置和区位条件,在主要消费地及重点城市开设“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旗舰店,以统一的店铺形象和标准的服务体验,打造具有鄂托克旗地域特色的畜产品品牌专区专柜和专营连锁店,实现优质畜产品品牌的传播和挂牌产品的展示展销。

  (2)建设内容:在重点城市建立“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旗舰店5个,推动优质畜产品进部委、进央企、进高校、进商超、进餐饮,加大支持直播带货、电商平台等线上销售力度。

  (3)建设方式:政府引导,企业自建。

  (4)建设资金:项目预计投入总资金50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资金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0万元。项目建成后,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一次性以补贴的方式,发放到建设主体。(责任单位:鄂托克旗农牧局)

  

草原畜牧产品品牌投资概算表

序号

建设

内容

单价

元)

  单位


数量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投资

申请上级资金

旗级配套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

1

“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品牌旗舰店

100

 

5

 500

300

0

200

 

合计

       

 500

 300

0

200

 

  (四)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全面提高草原监管水平

  12、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深入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按照核定公示的适宜载畜量放牧,严禁在禁牧区和休牧期放牧。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核实草原补奖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和条件,督促嘎查村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严格落实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与草原保护责任挂钩,基层综合执法部门要根据年度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监督执法情况,对本辖区草原补奖资金发放台账进行核对,奖励履约者、扣罚违约者,并将最终的发放台账在嘎查村进行公示。对在草畜平衡区放牧超载率超过10%或在禁牧区放牧2次以上的,扣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责任单位:鄂托克旗林草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13.建立草原网格化监管机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草原网格员队伍建设,壮大草原管护力量,建成鄂托克旗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及各嘎查村、各行政区域内草原面积及享受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按照每个网格面积不低于15万亩的标准,共划分184个草原网格,每个网格要确定1名网格员。通过“内蒙古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数字化监督与服务平台”、“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技术,采用“网格员+无人机+地面感知系统+遥感卫星”联合监测手段,实现“林长+网格+数字化”的特色草原智慧化管理,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监管、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监管能力。以“林长制”推行为抓手,设立旗、镇和嘎查村三级网格员。分别为:一级(旗级)网格员由旗本级林长及副林长承担;二级(镇级)网格员由各镇林长承担;三级(嘎查村)网格员由旗林草局选用的专职护草员及各镇推荐选用的兼职草原管护员可以由苏木乡镇、治沙站、各类自然保护地和苏木乡镇非正式在编人员、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也可以是嘎查村社林草长、业务相关人员、低收入人口以及护林员、防火员等农牧民以及基层网格员兼任,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草原网格化监管工作。实现草原网格上图,以及任务落实、经营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业务数字化,将破坏草原违法行为、生物灾害和火灾预警、超载违规放牧等纳入网格一体化监管,解决管理过程中业务数据拿不到、信息资源送不来、评价考核用不上的问题,将草原生态资源和管理信息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单位:鄂托克旗林草局)

  14.加强草原过牧监测预警巡查。加强草原过牧监测预警,草原过牧预警图斑作为执法监督部门开展过牧巡查、案件查处、落实奖惩制度的重要依据。采取不打招呼、现场督查等形式,开展休牧期和放牧期巡查,并及时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交办休牧期、禁牧区违法放牧和超载过牧案件线索,在压实各级责任的同时,推动草原过牧监管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转变,由行政处罚向指导科学放牧利用转变,形成过牧问题有效监督机制。(责任单位:鄂托克旗林草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对全旗内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负总责,明确解决过牧问题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支持,用好自治区草产业和畜牧业支持政策,保障资金投入,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加大对草原牧区发展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推进草原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行饲草种植保险。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以工代赈等形式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鼓励引导草牧场承包经营者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发展全过程。

  (三)强化考核激励。逐级开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成效评价验收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压实地方责任,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公示栏、广播、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向农牧民讲清楚责任义务和惩戒措施,切实增强其保护草原的自觉性。提炼总结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新成效,开展全方位全景式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的良好氛围。 


鄂托克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序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全面提升林草执法监管能力,切实保护好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决定成立鄂托克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苏智雄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郭朝晖           政府副旗长

  成  员:  王  俊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治军            旗林草局局长

         吉  雅           旗农牧局局长

         张  勤           旗财政局局长

         乌日希拉          旗发改委主任

         高广峰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白  丽           旗人社局局长

         高莲芳           旗统计局局长

         宋明峰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朝  克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周晋霄           乌兰镇镇长

         乌云图           棋盘井镇镇长

         布音满都呼         蒙西镇镇长

         格希格巴图         木凯淖尔镇镇长

          张彦新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李  慧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蒋治军同志兼任,负责全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组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相关政策/解读:鄂托克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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