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 16:29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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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棋盘井镇棚户区
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发〔2025〕164号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棋盘井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
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棋盘井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征收任务
棋盘井镇区计划征收的居民住宅房屋共计100户(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商业、工业、行政办公、物流仓储等性质房屋)。
(二)征收范围
棋盘井镇的乌珠尔社区、棋盘社区、艾力社区、靖安社区、固业社区等历年征收区的遗留户、水淹区、半拉子小区、公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占规划道路而形成的断头路区域、占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停车场区域、市政建设需要用地区域等)。需征收房屋共计100户,具体详见征收位置示意图。
(三)征收期限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征收实施部门
由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征收安置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具体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参照《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执行。
四、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6月1日—7月31日)。由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牵头,棋盘井镇政府城镇社区积极配合,对棋盘井镇计划棚户区改造的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涉及征收范围内的征收对象就房屋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回迁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奖励办法等事项进行政策宣传。组织征收对象、社区工作人员,并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补偿安置意见和征收工作建议,制定出台《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二)评估公司选定阶段(2025年8月1日—8月31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选定或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屋价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国务院令第590号)评估确定,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公示,保证征收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三)征收实施阶段(2025年9月1日—2026年5月31日)。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在征得征收区域内80%以上居民同意改造后,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按照评估补偿标准,逐一入户做好征收工作,分别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书》。
本次棚户区改造任务分两年实施,2025年计划征收50户,征收实施阶段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计划征收50户,征收实施阶段为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金支付后,被征收人须在2个月内交付已征收房屋。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回迁安置房源交付及现金部分征收补偿金支付后,被征收人须在2个月内交付已征收房屋。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职能。为确保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负责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贾 瑞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巴图孟克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万鹏东 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段瑞峰 棋盘井自然资源所主任
乌云图 棋盘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建民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哈斯敖其尔 棋盘井第一派出所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万鹏东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络、调度等工作。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棋盘井自然资源所
(1)负责做好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的调查、认定工作,对有争议土地进行确权,对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协助做好征收范围内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等违章建设行为的依法拆除工作。
(3)负责提供征收范围内土地性质、土地等级等相关资料。
(4)配合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核实被征收人土地出让使用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对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论证。
2.棋盘井镇人民政府
(1)协助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做好征收前期入户调研、资料收集、产权认定工作。
(2)负责做好征收范围内自征收公告发布后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工作。
(3)做好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的调查、认定工作。
上述主要涉征单位以外的其他涉征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3.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1)负责制定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负责审核并及时拨付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资金、基础配套资金。
(3)配合有关部门核查各征收项目补偿款使用情况。
(4)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项目审价等工作。
4.棋盘井第一派出所
(1)负责维护正常合理的征收秩序,严厉打击故意扰乱征收工作正常秩序的行为。
(2)做好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的风险评估和矛盾协调处理。
5.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1)负责起草编制《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书》。
(2)负责实施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包括入户调查、登记、评估机构选定、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听证、意见征求、论证、方案公示。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评估结果和相关政策与被征收人或企业协商并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等工作。
(3)负责建立征收补偿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档案。
(4)负责收缴已征收个人或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等产权手续及已征房屋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电力等线路的报停、销户、迁移等相关工作。
(5)协助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补偿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
(6)确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回购房源及价格,做好安置房的回购和分配工作,并提供办理权属证件的所需材料。
(7)协调处理因征收与补偿安置产生的信访维稳工作。
(8)协助做好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工作。
(9)负责办理并提供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项目规划红线图、项目周边规划情况。
(10)会同有关部门对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论证。
(11)协助做好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的调查、认定工作。
(12)其他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事项。
(二)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此次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听从调度和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自行处理和私自承诺。
(三)切实做好调查,夯实工作基础。采取“两征询、两公开”方式全面入户调查征询,采集住户或企业信息、房屋权属信息,建立档案,征求居民征收改造意向,并向社会公开。在得到80%居民同意后进行签约征询,并再次向社会公开。
(四)明确时限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自2025年6月开始,2026年5月底结束,各涉征单位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进入工作状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计划顺利完成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任务。
(五)严格考核奖惩,提升工作效能。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对在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不主动、不服从安排的干部,将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六)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始终,通过媒体广播、座谈交流、走访入户、发放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讲,让群众政策清、情况明、心底亮。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创新融资渠道,缓解财政压力。努力构建多元化的融资平台,力争通过采取专项补贴、旗财政配套投入等方式,解决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过程中面临的财政压力问题。
附件:1.《2025年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项目》征收位置示意图
2.《2026年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项目》征收位置示意图
相关政策/解读:棋盘井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