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25年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8 16:35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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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发〔2025〕175号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鄂托克旗2025年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鄂托克旗2025年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旗两级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巩固拓展2024年温暖工程建设成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工作原则,加快推进水、气、暖等设施建设改造,精准补齐短板弱项,消除风险隐患,保障运行安全;加强民生保障投入管理,精准安排项目、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地下管线“协同规划、同步改造”原则,杜绝“马路拉链”现象。着力提升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安全性、智能化、高效性、便捷性和服务温度,切实增强全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苏木镇。
三、重点任务
(一)供暖保障领域
1.全面开展供热评估。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实施的“供热工程”项目及现有供热设施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诊断。在此基础上充分整合分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供热诉求办理情况以及居民室温在线监测采集的数据信息,精准识别痛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供热设施改造提升计划。(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房管中心、各供暖企业)
2.加快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开展现状供热设施普查,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聚焦2024—2025年采暖期供热系统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不足,持续做好供热“冬病夏治”工作,计划实施2025年乌兰镇供热一二次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蒙西镇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造供热一网1.5公里、供热二网1公里,维修更换单元立管50公里,以上项目根据资金落实情况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预计2025年9月底完工。(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房管中心、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各供暖企业)
3.加快供热智能化建设改造。全面推进供热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着力构建“源—网—站—端”一体化智慧供热体系,实现全流程数据的深度融合、实时监管调度与智能精准调控。加快部署智能化物联感知设备,至2025年底前,继续推行智慧供热室温监测的安装覆盖,将热源首站关键运行参数、换热站核心调控参数等数据全面接入并深度应用于智慧供热管理服务平台。(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房管中心、各供暖企业)
4.提升供热服务保障水平。着力优化供热系统运行效能,有效缓解供热失衡,显著降低管网热损耗,均衡系统运行压力。组织“温暖小分队”深入开展“冬病夏治”与“访民问暖”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供热诉求,实地解决用户难题;高效处置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同步做好入户抽样调查与反馈;监督指导企业按供热规模足额配备专业化服务团队;切实提升响应效率与服务质量,有效降低用户投诉率。(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房管中心、各供暖企业)
(二)供水保障领域
1.补强供水短板弱项。系统开展全域供水设施普查评估。聚焦水源、水厂、输配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精准识别影响居民供水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合理规划布局输配水管网,升级改造老旧水处理设施设备,持续提升供水水质稳定性和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供水企业)
2.加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基于供水管网管材类型与服役年限、管径与运行压力、水质达标率与漏损控制水平、应急响应效能以及历史运行记录与未来规划需求等关键因素,科学开展管网系统综合评估诊断,依据评估结果精准制定供水设施更新改造计划,计划对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65个小区、平房区进行给水设施更新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室外供水管网、新建生活水泵房及给水泵房设备,拆除及恢复工程等,预计2025年9月中旬开工,12月底完工。(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各供水企业)
3.提升供水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供水系统智能化升级,在净水厂设施新建与改造工程中必须同步设计、敷设水质、压力、流量等关键参数在线传感设备。在供水主干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与改造工程中,预留水质在线传感设备端口,配备压力、流量等关键参数在线传感设备,逐步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智能诊断与精细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供水企业)
4.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深入社区、居民住宅小区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用水观念,精打细算节约水资源,积极践行节水行动,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水利局、房管中心、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
(三)供气保障领域
1.加强供气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建设。根据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评估结果,有序推进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推进配套供气管网建设,拓展、加密城市供气管网。计划实施2025年鄂托克旗“瓶改管”项目,累计完成100户燃气用户“瓶改管”工作,资金来源为申请市级专项奖补资金及用户自行承担和企业让利。(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各苏木镇)
2.提升燃气储备能力。拓展储气能力提升路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储气设施扩容升级;对不具备自建条件的地区和城镇燃气企业,支持引导其通过租赁、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提升储备能力。严格执行“应储尽储”原则,对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务必在供暖季特别是高峰保供期前储足气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及重点企业安全稳定用气需求。(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住建局)
3.强化智慧燃气应用。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构建燃气安全共管、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在管网重要节点加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健全燃气场站实时监控、用户信息、入户安检等基础数据体系;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构建瓶装燃气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气瓶动态溯源与流通环节全程闭环管理。(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各供气企业、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
4.发挥联动监管作用。深化运用多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强化燃气安全联合监管执法。聚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气”等燃气具安全风险隐患,严查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违规从事燃气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等措施,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工科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供电保障领域
1.加强地区清洁取暖配套供电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工作,改善鄂托克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与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牧民冬季清洁取暖用电需求,实现燃煤取暖向电取暖的绿色转型。计划实施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110千伏桃力民变921吉林村线等5条10千伏及以下线路改造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110千伏阿尔巴斯变918阿尔巴斯二线等9条10千伏及以下线路改造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35千伏赛罕塔拉变912包勒壕内线等11条10千伏及以下线路改造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35千伏公其日嘎变911百眼井线等15条12千伏及以下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0千伏线路467.245公里、0.4千伏线路319.454公里、变台1428台(包括迁移变台)、断路器29台,预计9月底完工。(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各供电公司)
2.加大城镇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结合市政改造工程,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计划实施鄂托克旗棋盘井镇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S20-630KVA箱式变压器2台、二进二出环网柜1座、10千伏电缆线路0.94公里、0.4千伏电缆线路10.727公里、低压电缆分支箱30台、低压电缆π接箱34台,预计年底完工。(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棋盘井镇、各供电公司)
3.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升级改造。持续实施农村牧区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切实保障农牧民生活和产业发展可靠用电需求。计划实施鄂托克旗棋盘井2025年第一、二批农村电网巩固提升10千伏及以下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园区35千伏变电站新建1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10千伏电缆线路2.614公里、10千伏架空线路194.642公里、0.4千伏电缆线路2.049公里、0.4千伏架空线路16.017公里等,预计10月底完工。(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棋盘井镇、阿尔巴斯苏木、蒙西镇、各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沿用2024年温暖工程实施方案既定的专项工作组,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水气暖企业、物业企业及苏木镇、社区职责分工,以“一小区一清单”为抓手,全力推进温暖工程任务。严格落实“非供暖期集中施工”要求,保障水气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及重大问题高效处置,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应将“温暖工程”列为财政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实行项目化运作管理,全力保障水气暖等重大民生工程及配套建设需求。发改、住建、能源部门要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资金支持。稳妥化解水气暖经营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着力推动建立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民生基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督导落实。健全矛盾纠纷预警预防和快速响应机制,力争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强化温暖工程建设专项督查,聚焦群众集中反映、久拖不决的难点堵点问题挂牌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构建协同联动的宣传引导机制,大力推广先进地区行业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民生政策知识宣传解读,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公众支持度。同时,拓宽畅通全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诉求实现高效响应、闭环处置。
相关政策/解读:鄂托克旗2025年温暖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