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0〕51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传递爱心、拯救生命的崇高社会公益事业,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献血条例》,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保障临床用血的需求和血液安全,现将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鄂托克旗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乌兰镇)
时间:2020年10月14日—16日,上午8:30—12:00
(二)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棋盘井镇)
时间:2020年10月20日—23日,上午8:30—12:00
二、享受政策
献血量为每人200--400毫升,献血后发放献血证,享受《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献血条例》规定的各项政策。在自治区范围内,个人献血量满1000毫升,享受本人使用血液全部免费或全额报销、家庭成员免费使用等量血液的优惠政策。
三、其他事宜
(一)参加献血人员须提前在“健康鄂尔多斯”公众号或“蒙速办”APP申报新冠肺炎与鼠疫健康绿码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持有献血证的一并携带献血证。
(二)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无献血禁忌疾病。
(三)献血前两天不得饮酒,献血当天必须进清淡早餐,不得食用奶制品、豆制品、蛋类、方便面等食物。
(四)各单位要给予参加献血人员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五)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微信群、QQ群或其他渠道积极宣传无偿献血活动,大力传递和弘扬无偿献血正能量。
(六)各园区管委会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内的厂矿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献血。
(七)各单位需指定1名联络员,并于10月10日前将《鄂托克旗2020年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报至旗卫健委。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6212449,13848306179
邮箱:344469434@qq.com
附件:鄂托克旗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