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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来源:旗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0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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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

  政府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

  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鄂政发〔202042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鄂府发〔2019〕100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和“规费征缴与办证分离”的原则,对全旗2015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遗留问题项目,进行逐项研究、分批解决,有效解决群众“入住难”“办证难”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旗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工作进度。从一季度数据来看,我旗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进度在全市排名靠后,市政府要求我旗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解决进度,在6月底前因工作进展不力,影响全市整体进度的旗区,将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上手、积极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动我旗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进度。

  二、注重精准发力。坚持“分类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分类解决“入住难”“办证难”问题,“一个楼盘一个办法,一个问题一个措施”地开展工作。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并联审批,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税(费)分离”“以函代证”等措施落地实施。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周调度、周报告”制度,旗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剖析卡壳环节、分析原因成形、商讨解决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问题项目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倒排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遗留问题解决。要把办理转移登记作为解决“办证难”问题的完成标准,下大力气解决出证率低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广播、电视、微信、报纸等载体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全面做好符合办证条件项目的宣传造势工作,积极动员广大业主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对暂时不符合办证条件的项目,要向群众做好解决、沟通工作,同时加大问题解决力度,力争问题早日解决。要依法严厉打击一批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鄂府发〔2019〕100 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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