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49号
旗(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托克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罗建勋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常务副组长: 崔 婧 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 乌云巴根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杨丽梅 旗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杨永胜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格日勒图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海涛 旗网信办主任
郭 鹏 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
武永宁 旗发改委主任
郭朝晖 旗财政局局长
武文峰 旗教体局局长
李建斌 旗公安局政委
额尔德木图 旗司法局局长
崔向军 旗住建局局长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巴雅尔图 旗人社局局长
常存旺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莲芳 旗统计局局长
兰 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乌云特古斯 旗文旅局局长
武子龙 旗医保局局长
乔 斌 旗卫健委主任
旗疾控中心主任
乔治华 旗国资委主任
闫 宏 政府办副主任
奥治平 旗交通局副局长
袁剑光 旗农牧局副局长
祁建军 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苏丽红 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江伊拉图 旗科协主席
陶俐娜 旗工商联主席
白海峰 旗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春 香 旗妇联副主席
何 杰 团旗委副书记
梁小平 旗残联副理事长
马 萨 旗关工委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实施、标准;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苏木镇或部门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杨丽梅兼任,副主任由旗网信办主任周海涛,旗教体局局长武文峰,旗公安局政委李建斌,旗卫健委主任乔斌,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祁建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丽红,团旗委副书记何杰,旗妇联副主席春香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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