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53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托克旗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崔 婧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 杨丽梅 旗民政局局长
杨永胜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世理 旗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闫 宏 旗政府办副主任
宝音图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舰艇 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大成 旗公安局副局长
敖日格乐 旗民政局副局长
图 雅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李宝峰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牧 仁 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吴振成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子旗 旗税务局副局长
刘耀武 人民银行鄂旗支行副行长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的排查摸底和研判工作,成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督导检查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宣传和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副局长敖日格乐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中的协调、沟通、联络及日常工作。
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通知自行接替相应工作。此项工作完成后,工作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