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21〕191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当前黄河鄂托克旗段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切实保障沿黄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鄂托克旗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全旗利用黄河水灌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黄河水权归属国家所有,由黄委统一分配,凡私建泵站违规取用黄河水的,一律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二、利用黄河水进行灌溉的,要采用相应的节水措施。
三、对未取得黄河用水指标的滩涂地,一律不得使用黄河水灌溉。蒙西电灌站严禁向未取得黄河水指标的滩涂地供水。蒙西镇人民政府、旗水利局共同对黄河灌溉用水情况进行监管。
四、鼓励社会各界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受理单位在接到举报后将迅速调查处理,并加大打击力度,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0477—6221752。
特此通告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