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4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确保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研究,决定成立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国泉 旗政府旗长
副主任:贾 瑞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尚二平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乌云巴根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郭朝晖 旗财政局局长
武永宁 旗发改委主任
常存旺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蒋治军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赵 欣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阿拉腾朝鲁 旗农牧局局长
额尔德木图 旗司法局局长
崔向军 旗住建局局长
乔 斌 旗卫健委主任
武文峰 旗教体局局长
杨丽梅 旗民政局局长
乌兰花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宝乐德 旗交通局副局长
方建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 俊 旗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 庭 旗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白海峰 旗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乌吉斯古林 旗气象局局长
白金泉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张 宇 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伊海 旗运管分局局长
戴金飞 人保财险公司总经理
巴图孟克 乌兰镇镇长
单乌兰其其格 棋盘井镇镇长
卢彦军 蒙西镇镇长
高 宇 木凯淖尔镇镇长
孟根吉嘎素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朝 克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二、工作职责
(一)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旗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长效考评验收机制,推动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适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组织研判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积极推进全旗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营造文明有序交通环境。
(五)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两客一危”企业、道路养护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狠抓隐患问题整改,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
(六)协作配合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建立健全恶劣天气、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做好全旗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全旗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七)研究制定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总结分析工作中不足和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措施,积极推进全旗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
(八)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
(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白金泉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项日常工作和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今后,旗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同志自行接替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