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16 16:34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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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发〔2021〕16号 

蒙西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报告》(蒙政字〔2021〕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八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将位于你镇范围内3.1789公顷(未利用地3.1789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作为鄂托克旗202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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