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16 16:34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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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发〔2021〕16号
蒙西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报告》(蒙政字〔2021〕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八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将位于你镇范围内3.1789公顷(未利用地3.1789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作为鄂托克旗202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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