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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组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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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办发〔2021〕22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领域的普及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战略实施,推动物流服务业发展,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组。具体如下。

  一、推进组成员

  组 长:王国泉 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李瑞敏 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张 军 政府副旗长

  苏雅拉图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武永宁 发改委主任

  蒋治军 工科局局长

  郭朝晖 财政局局长

  崔向军 住建局局长

  常存旺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振平 能源局局长

  乌兰花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高莲芳 统计局局长

  陈 涛 税务局局长

  苏雅拉图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奥治平 交通局副局长

  莫日根图 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人

  高广峰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发展局局长

  付永刚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发展局局长

  苏志刚 煤炭安监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柱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局长

  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联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科局,办公室主任由蒋治军兼任。

  今后,除旗领导外,推进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顶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工作,不再另文通知。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旗工科局: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负责起草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负责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以外企业软硬件设备安装和“在线经营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

  (二)旗财政局:负责争取、筹措、安排资金,落实《项目投资协议》相关条款。

  (三)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非煤矿山的软硬件设备安装和“在线经营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工作。

  (四)旗能源局(煤炭安监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煤矿企业的软硬件设备安装和“在线经营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工作。

  (五)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煤炭洗选企业的软硬件设备安装和“在线经营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排查整治煤矿和采空区项目周边的煤场和临时配煤点,依法做好关停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工作。

  (六)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发展局、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发展局:负责开发区(园区)管辖企业软硬件设备安装和“在线经营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工作。

  (七)旗税务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做好涉税服务工作。

  (八)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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