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39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43号)要求,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联合工作组(下称联合工作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属于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组 长:贾 瑞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成 员:闫 宏 政府办副主任
武永宁 旗发改委主任
严 强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丽霞 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乔治华 旗国资委主任
郭朝晖 旗财政局局长
巴雅尔图 旗人社局局长
杨丽梅 旗民政局局长
乔 斌 旗卫健委主任
崔向军 旗住建局局长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段文华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旗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指导和督促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工作机构
联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负责联合工作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武永宁兼任,副主任由旗发改委副主任张宝军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
三、会议制度
(一)联合工作组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工作组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协调解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体会议由联合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需要,可请旗委、旗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通报改革工作进展。会议由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召集、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形成纪要,经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分送各成员单位,并报联合工作组组长、副组长。
四、行文方式
(一)联合工作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
(二)一般情况下,联合工作组及办公室不正式对外行文。确有需要的,以旗发改委代头代章的形式行文。
五、其它事项
今后,除旗领导外,联合工作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按权限依程序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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