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23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鄂托克旗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推广运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建设企业服务平台
在全旗所有煤矿、煤炭洗选、化工等涉及大宗物资交易领域,建设前段数据采集系统,精准采集企业产、供、销数据,实现产、经营和管理的信息化升级,带动企业降本增效;同时为税收、统计、环保、交通、安全生产提供一手信息数据。
(二)建设物流服务平台
延伸和完善物流服务链条,吸引物流企业回归地方,促进承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服务平台、后台对比系统、物流服务系统和服务平台的运行监控和分析系统,建成全旗统一、规范、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
二、建设任务
(一)在所有煤矿、煤炭洗选、化工等企业运输车辆出入口、磅道、磅房分别按要求安装采用符合新基建标准的摄像头、电子车牌读写设备、磅秤数据采集和源头数据管理终端等软硬件,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实现企业公路运输车辆称重数据,过磅图像、车辆信息、产品类别、流向、价格数据的自动采集;在企业铁路专用线装车点安装轨道衡称重数据采集终端,实现铁路发运量的自动采集。
(二)建设数据处理中心、数据检测中心、数据采集与物流服务的后台系统,实现视频图像监控、前段数据汇总、数据对比分析,物流运输服务等功能。实现与旗级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实时传送数据的功能。
(三)建设合同备案平台(备案中心),实行企业供销、采购合同备案制,建设服务平台、运行监管系统和汇总分析系统,及时掌握平台的运行情况。
(四)鼓励引导全旗企业的货运车辆安装配套电子车牌。
三、建设模式
(一)引进山西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鄂托克分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前段设备的采购安装,负责与华为技术的对接,负责无人值守过磅系统的安装,负责企业产供销数据、采销合同信息的采集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并及时向旗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上报上传,确保企业依法依规运营。严格按照项目投资协议和有关规定提供数据服务。负责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二)相关前段设备的采购、安装和维护费用由项目实施主体支付,被服务企业不承担相关费用。
(三)工作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信息沟通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四)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相关部门按需要获取、使用数据,并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向项目实施主体支付服务费用。
四、进度安排
(一)试点实施阶段(5月28日—6月16日)
1.推进组与项目实施主体共同选定3户企业(1户煤矿企业、1户煤炭洗选企业、1户焦化企业)作为试点推进。
2.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启动试点项目建设,并负责安装、调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3.形成试点经验,进行下一阶段设备安装、调试。
(二)推广实施阶段(6月17日—7月26日)
1.在试点企业使用“在线经营管理平台”的同时,总结试点企业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建设方案,确定第二批实施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2.完成使用场所的装修工作,完成合同备案中心、经营管理平台中心的设备采购、安装工作。
3.完成合同备案平台、生产经营管理平台的安装、调试工作。
4.合同备案系统与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全面运行。
(三)全面实施阶段(7月27日—9月24日)
总结前两阶段企业使用情况,继续优化建设方案,并为全旗煤矿、煤炭洗选、化工等大型企业安装完备相应前段设备和“在线经营管理平台”,同时建立全旗企业数字智控大数据平台,为企业生产保驾护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建设服务平台的重大意义,全程抓好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要遵循市场规则,规范建设程序,强化队伍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在为企业和政府提供服务的同时不得变相增加建设内容,不得介入企业内部管理,不得影响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确保企业自主经营市场主体地位。
(三)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与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认真编制建设方案,加快建设进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平台建设,确保平台如期正常运行。各部门督促企业明确专人负责此项目,全面掌握情况,保证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