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2〕30号
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妥善解决我旗鑫洲供热及鑫洲房地产安置回购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经旗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鑫洲供热及鑫洲房地产安置回购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 越祖鹏 旗住建局局长
邵玉林 旗房管中心主任
成 员:单乌兰其其格 旗国资委主任
王兆融 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任占林 旗住建局副局长
李思乾 旗财政局副局长
乌 都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庞 莲 旗审价中心主任
乌云达来 旗审计局副局长
谢晓凤 旗人民法院综合审批庭法官
朱塔娜 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牛智勇 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贺建平 旗城投公司总经理
尤 瑾 旗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康鑫鑫 旗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工作人员
郭秀梅 旗政府法律顾问
为确保处置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决定成立两个处置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鑫洲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专班
鑫洲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专班设在旗住建局,由越祖鹏同志兼任专班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负责鑫洲房地产公司的财产核查、材料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核查,处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有关事项。
二、鑫洲供热遗留问题处置专班
鑫洲供热遗留问题处置专班设在旗房管中心,由邵玉林同志兼任专班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负责鑫洲供热公司的财产核查、材料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核查,处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有关事项。
处置专班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开展各类遗留问题、矛盾纠纷处置工作,实行半月调度制度,力争于2022年6月底前大见成效。处置工作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处置工作完成后,工作组自动解散。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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