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
“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4〕62号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4〕93号)转发给你们,请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出发,围绕“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鄂尔多斯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委托全区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是关注困难群众、开展人道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我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自2006年开展以来,在全市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参与下,在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开展灾害救援、大病和困难群众救助、“博爱送万家”“博爱家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扶危济困、解难救急、崇道乐善、利国惠民、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送到了群众身边,在推动全市人道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持续做好我市“ 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持续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广泛动员全市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人道需求、为我市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办好两件大事贡献力量。
二、实施原则
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红十字会具体组织承办,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一)活动主题: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
(二)参与范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和个体工商户及驻市各单位均应参加募捐活动。有二级单位及分支机构的单位或企业集团,要将募捐活动延伸到二级单位、分支机构及其下属企业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频度:全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每年举行一次,从每年“5·8”国际红十字日开始,至当年11月底结束。
(四)捐款额度:干部职工自愿捐出一天的收入。
(五)募捐形式:按照分级组织、分级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市本级相关单位捐款由市红十字会负责接收,各旗区所属部门捐 款由当地红十字会负责接收。
(六)捐款用途:捐款主要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和人道公益项目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一项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各旗区、市直各部门要将“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重要内容、积极鼓励干部职工自愿捐出一天的收入、以实际行动汇聚爱心力量、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境况。
(二)广泛宣传,有效提高公益捐赠参与率。各旗区、市直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动员、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示范、带头捐款、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职工群众踊跃自愿参与募捐活动、营造“捐善款、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暖城鄂尔多斯贡献人道力量。
(三)强化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募捐资金。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 使用办法》。科学规范管理使用募捐资金、定期公布捐赠资金收支情况、让捐赠者放心、让受助者满意。要持续开展捐赠资金审计工作、及时公开审计报告和接收捐赠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本地区收款单位:鄂托克旗红十字会
(一)现场捐款
地 址:鄂托克旗乌兰镇兴泰大厦C916室
(二)银行转账汇款
联 系 人:边畅文
联系方式:15350711724
开户名称:鄂托克旗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内蒙古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阿尔寨街支行
捐款账号:7900 4012 2000 0000 0081 10
汇款时请注明捐款单位和捐款用途(如xx单位+博爱一日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