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旗人民政府部分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10:26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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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旗人民政府

  部分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4〕24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党组会议研究,崔婧副旗长外出挂职期间,不再协助旗长分管具体工作,其分管工作暂由其他副旗长代管,具体调整如下:

  许瑞峰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教育体育工作。

  代管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共青团鄂托克旗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乌  都         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民政、卫生计生、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代管民政局(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医疗保障局。

  郭朝晖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代管文旅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那顺德力格尔        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文化旅游工作。

  代管文化和旅游局(鄂托克博物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乌兰牧骑)。联系融媒体中心、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鄂托克分公司。

  以上分工调整均在原分工基础上进行,旗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崔婧副旗长挂职期满后,且出现其他人事变动,恢复原分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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