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0-11539 |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20年05月05日 |
名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 |
文号:鄂政发〔2020〕71号 | 主题词:乡村振兴 |
时效性:有效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鄂托克旗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0年5月5日
鄂托克旗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振兴实施方案
(2018-2022年)
一、基础、现状
鄂托克旗是全市地域面积最大、草原面积最大、产业门类最多、文化积淀深厚的旗区,也是全市最大的牧业旗。全旗土地总面积20367.18平方公里,其中天然草原面积2962.3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6.97%,可利用面积为2619.75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88.43%。饲草料地41.67万亩,优质饲草料种植基地11万亩,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8.5万亩,湖塘水库水面5330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自觉肩负起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屏障新时代历史重任,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立足鄂托克旗生态承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坚持建管并重原则,顺应广大农牧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空间一体化保护和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形成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的格局;以绿色崛起为主线,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严格项目建设环境准入标准,推动资源要素向高端、智能、绿色领域转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色发展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实现“生态”和“生财”并举、“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结合,为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宜业宜居鄂托克美丽乡村美丽鄂托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旗发展实际,坚持规划先行,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环境状况、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发展基础、村庄布局等因素,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制定苏木(镇)乡村生态振兴具体目标、工作重点。
——尊重民意,惠民利民。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方便农牧民生产生活与促进农牧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不搞形象工程。在不增加农牧民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应履行义务,广泛动员农牧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牧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农牧民活力,逐步建立政府、嘎查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不得强制或者变相摊派,增加农牧民负担。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牧区风貌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保护乡村原有的地域风貌,彰显地域民族特色文化,留住乡愁,坚持保护生态、美化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分步实施,强化落实。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提高农牧民基本生活条件项目,科学制定生产建设日程表,分年度分步骤实施,有序推进,防止大拆大建。
——健全机制、建管并重。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根据整治任务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模式,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总体目标
1.农牧区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到2020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占比达到90%,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嘎查村绿化率达到10%以上。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66%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质量全面提升,农牧民取用水更加方便,水源供应、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到2022年,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占比大于90%,生活污水乱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92%,人口比较集中村镇的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旗建成12个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各项管护长效机制完善并规范运行,农牧民健康卫生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治理,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2.农牧业实现绿色发展。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20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提高到0.56以上,农业用水基本实现零增长,地下水超采区用水实现负增长。到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90%,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2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农村牧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工程体系基本建立。
3.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系统治理,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草原建设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2019—2022年,每年切实推行8—12区划区轮牧30万亩,草原“三化”面积每年减少30万亩,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每年新建改良草场10万亩。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2万亩,各部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0万亩,优质苜蓿种植10万亩。到2022年完成营造林3万亩,新增各类林草措施面积15万亩,优质苜蓿种植稳定在15万亩以上,各部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0万亩,完成新建围栏400万米,草原三化面积减少120万亩,新建改良草场50万亩,实施封禁治理面积75万亩。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牧草地面积达到2302万亩,草原面积保持在2962万亩,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41%;鄂托克旗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1279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平均每年净增约0.1个百分点。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4.黄河流域实现长治久安。到2019年底,鄂托克旗境内51公里的黄河保护治理先后投入2.61亿元实施了黄河二期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汛预警体系建设等9类重点工程,建成了黄河重点部位堤防工程13.3公里。扎实推进流域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全旗29条中小河流黄河一级支沟的治理力度,统筹实施黄河鄂旗段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都斯图河流域水土治理及哈马日格太湖、乌兰湖生态保护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守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禁工业项目开采地下水,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加快推行企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2年,完成沿岸缓冲隔离重点保护林带建设。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提升全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以实施“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农牧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统筹兼顾农村牧区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 探索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建管用”长效运营管护机制。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1.村庄规划编制工程。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编制或修改完善嘎查村建设规划,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土地开发、文化传承等各方面因素,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发展规划等相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嘎查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活生产空间合理分离。提升规划建设水平,注重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风貌,不搞大拆大建,遵循村庄发展规律,突出村庄的生态涵养功能,保留“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风貌。全面完成旗区级乡村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任务。(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0年)
2.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编制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各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以垃圾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着力补齐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确保“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责任单位:农牧局、环卫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0年)
(1)实施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完善全旗乡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规范,实施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农牧区生活垃圾“户投、村收、镇运、旗县统一处理”的目标,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正朝着“城市化、机械化、市场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方式完善。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场20公里内的苏木镇,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镇转运、旗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对交通运输道路条件较好的嘎查村可适当扩大收运范围。距离城镇较远、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采取“户集、镇收、乡镇处理”的集中治理模式。偏远及人口分散的嘎查村,采取“户集、村收、村处理”的分散治理模式。不具备条件嘎查村建设完善储存设施,实施定期外运处理。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再循环利用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工作,控制垃圾产量;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标准容量、不同颜色的标准桶,制定不同类垃圾的收集时间;建立完善清洁单位兼任废品回收工作,与个体废物回收相结合的回收模式。
到2020年配置3m³垃圾箱250个、5m³垃圾箱300个、果皮箱2977个。每个苏木(镇)设置环卫管理部门,苏木(镇)建成12个生活垃圾压缩式转运站,配置机械装自卸式密封收运车辆。乌兰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负责收集乌兰镇镇区及所属嘎查、木凯淖尔镇转运站、苏米图苏木转运站、阿尔巴斯苏木转运站以及周边嘎查的生活垃圾。蒙西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负责最终收集处理其镇区和其周边嘎查的生活垃圾。棋盘井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负责收集处理棋盘井镇及其周边的嘎查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健全完善法规体系,加强环卫执法力度,维护优良的人居环境。无害化处理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到2020年,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覆盖75个嘎查村,全部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全旗生活垃圾收集率不得低于90%;到2022年,全旗生活垃圾收集率高于95%。
表1 生活垃圾收集设备配置任务
建设乡镇 |
3m2 垃圾箱 |
5m2 垃圾箱 |
果皮箱数量 |
果皮箱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全旗 |
250 |
300 |
2977 |
|
|
|
苏米图苏木 |
17 |
21 |
331 |
查汗敖包嘎查160个 |
马什亥嘎查、巴音布拉格嘎查、苏米图嘎查;60个 |
哈达图嘎查、伊连陶勒盖嘎查、斯布扣嘎查、巴嘎额尔和图嘎查、额尔和图嘎查、第一居委;111个 |
阿尔巴斯苏木 |
34 |
17 |
456 |
呼和陶勒盖嘎查、巴音乌素嘎查;63个 |
敖伦其日嘎嘎查、赛音乌素嘎查、马新布拉格嘎查、希尼其日嘎嘎查、巴音陶勒盖嘎查、乌兰乌素嘎查;213个 |
乌兰其日嘎嘎查、陶利嘎查、阿如布拉格嘎查、哈图嘎查、布隆嘎查;180个 |
木凯淖尔镇 |
52 |
128 |
867 |
旧庙湾村102个 |
木凯淖尔村、伊克乌素村、巴音淖尔村、水泉子村、陶力民村、包勒壕内村、召稍村、乌兰吉林村、乌兰哈达村、达楞图如村;550个 |
索扣村、扎德盖村、察汗敖包村、大克泊尔村、乌兰其日嘎村、乌素其日嘎村、 小湖村、隆城社区;215个 |
乌兰镇 |
82 |
42 |
416 |
包日塔拉嘎查、乌兰图克嘎查;87个 |
乌兰新村、乌兰柴达木嘎查、察汗淖尔嘎查、赛罕塔拉嘎查、哈马日格太嘎查、包日呼舒嘎查、马新布拉格嘎查、敖伦淖尔嘎查、德日苏嘎查;244个
|
海岱嘎查、查汗陶勒盖嘎查、沙日布日都嘎查、察汗淖尔社区、苏吉嘎查;85个 |
蒙西镇 |
20 |
16 |
535 |
渠畔村、新民村;225个 |
碱柜村、羊场村、伊克布拉格嘎查、苏亥图嘎查、巴音温都尔嘎查、其劳图村;310个 |
|
棋盘井镇 |
45 |
76 |
372 |
额尔和图嘎查;10个 |
百眼井村、乌仁都西嘎查、呼吉嘎查、伊克达赖嘎查、楚鲁拜嘎查;110个 |
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石勒凯村、苏米图村、草籽场社区;252个 |
表2 鄂托克旗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规划投资预测表
序 号 |
项 目 |
数量 |
单价 |
投 资 (万元) |
备 注 |
1 |
新建压缩式转运站(设备土建) |
5 |
80 |
400 |
|
2 |
8t全密封式运输车 |
6 |
40 |
240 |
|
3 |
2吨机械装自卸式收运车 |
29 |
15 |
435 |
|
4 |
240L阻燃材料标准收集桶 |
930 |
0.045 |
41.85 |
|
5 |
棋盘井镇渗滤液处理站 |
1 |
|
430 |
|
6 |
蒙西镇渗滤液处理站 |
1 |
|
330 |
|
7 |
3m2垃圾箱 |
250 |
0.65 |
135.2 |
|
8 |
5m2垃圾箱 |
300 |
0.75 |
225 |
|
9 |
果皮箱 |
2977 |
0.055 |
163.73 |
|
10 |
生活垃圾碳碱处理设备 |
6 |
35 |
200 |
10吨/日 |
11 |
生活垃圾碳碱处理设备 |
10 |
70 |
700 |
20吨/日 |
12 |
热解化处理 |
2 |
40 |
80 |
|
13 |
木凯诺尔垃圾填埋场项目 |
|
|
500 |
|
14 |
乌兰镇建筑垃圾消纳场 |
|
|
300 |
|
15 |
乌兰镇环卫车辆停车场、修理设施项目 |
76间车库、维修间、冲洗车间等 |
|
700 |
|
16 |
乌兰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
|
|
4395 |
100吨/日 |
17 |
乌兰镇垃圾封场修复项目 |
|
|
1200 |
50吨/日 |
18 |
阿尔巴斯苏木垃圾填埋场项目 |
新建1处垃圾填埋场 |
|
500 |
|
19 |
鄂托克旗深井村公卡汉社集中点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公卡汉亮化工程、路灯和绿化、厕所革命、垃圾转运站经营、垃圾转运车) |
|
|
1000 |
深井村公卡汉社 |
20 |
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垃圾转运站运行、垃圾转运车、新建垃圾处理场、新建垃圾转运站、新建公共卫生水厕) |
|
|
800 |
草籽场社区、乌仁都西、深井、石勒凯村 |
21 |
苏米图苏木垃圾处理项目 |
新建集中式垃圾处理厂一座 |
|
450 |
|
22 |
乌兰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项目 |
|
|
300 |
|
|
总计 |
|
|
13525 |
|
(2)有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大苏木镇政府所在地、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覆盖面,靠近城市和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园区的农村牧区,将生活污水通过延伸管网排入其集中管网处理。人口比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且管网健全的农村牧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排放要求。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人口较少或者不具备管网建设条件的嘎查村,以户或联户为单位建设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处理、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或采用单户微动力一体化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统一规划建设。到2020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50%以上的嘎查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到2022年,70%以上的嘎查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表3 鄂托克旗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规划投资预测表
序号 |
苏木镇 名称 |
嘎查村名称 |
资金 (万元) |
建设性质 |
备注 |
1 |
木凯淖尔镇 |
巴音淖尔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420 |
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
2019 |
2 |
木凯淖尔镇 |
旧庙湾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300 |
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
2019 |
3 |
阿尔巴斯苏木 |
布隆嘎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160 |
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
2019 |
4 |
苏米图苏木 |
査汗敖包嘎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540 |
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
2019 |
5 |
苏米图苏木 |
额尔和图嘎查 |
330 |
新建一体化污水 处理设施一座
|
2020 |
6 |
棋盘井镇 |
深井村公卡汉社区 |
410 |
新建一体化污水 处理设施一座
|
2020 |
7 |
阿尔巴斯 苏木 |
巴音乌素嘎查(框框井) |
250 |
新建一体化污水 处理设施一座
|
2021 |
合计 |
2410 |
|
|
表4 鄂托克旗单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规划投资预测表(2018-2020年)
序号 |
实施年份 |
实施户数(户) |
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2018 |
900 |
495 |
|
2 |
2019 |
4500 |
2475 |
|
3 |
2020 |
1905 |
1047.75 |
|
合计 |
7305 |
4017.75 |
|
(3)实施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依据各乡镇人口数量及相关技术规范合理建设卫生公厕,推广无害化卫生户厕,在污水管网设施不完善的区域,以户或多户为单位建设便于清掏和运输的化粪池和卫生厕所设施。地处偏远、人口居住分散的嘎查村,集中联户或单户建设标准化粪池、配备标准化粪罐。户厕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公共卫生厕所按建设厕位数量给予补助,蹲坑单位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水冲厕所每个厕位补助15000元,户厕和公共卫生厕所的建设改造数量,不得少于以补助资金总额和补助标准测算的应建数量。75个嘎查村村委会的旱厕改建为水冲式公共厕所;41个自然村规划一处水冲式公共厕所,规划镇区园区水冲式公共厕所100个,风景区规划水冲式公共厕所50个。2019年改建公共厕所(水厕)108处;2020年计划改建公共厕所(水厕)112处。户改厕整治方案对各嘎查村的居民使用厕所(户改厕)类型进行分类,没条件新建水厕(无自来水)的居民采用生态旱厕;乡村旅游的地区,新改建厕所时应考虑参照旅游厕所标准进行建设。2019年计划完成改厕4962处,旗域卫生厕所普及率(水厕)达到40%;2020年计划完成改厕1354处,旗域卫生厕所普及率(水厕)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全部苏木镇内完成农村牧区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任务,厕所覆盖率为100%,旗域卫生厕所普及率(水厕)达到85%。
表5 2018-2020年 厕所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 |
工程数量(座) |
长住户数 |
2019年 |
2020年 |
||
常住户数 |
改厕 任务数 |
常住户数 |
改厕 任务数 |
|||
嘎查村公厕 |
173 |
|
|
48 |
|
52 |
户厕改造 |
7035 |
12175 |
12175 |
4962 |
12175 |
1354 |
镇区园区公厕 |
100 |
|
|
40 |
|
40 |
景区公厕 |
50 |
|
|
20 |
|
20 |
(4)实施乡村亮化工程。到2022年各行政嘎查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055盏,总投资2334万元。
表6 2018-2022年乡村亮化工程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盏) |
投资额 (万元) |
备注 |
1 |
为鄂托克旗境内75个嘎查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055盏 |
3055 |
2334 |
|
合计 |
3055 |
2334 |
|
3.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 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组织部、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水利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1)持续推进绿色生态乡村建设工程。2019年到2022年计划完成生态林工程1.0万亩,其中村屯0.6万亩,道路0.4万亩。由北向南稳步推进,平原地区重点建设村外景观大道、村内景观街路、景观绿地等,实现大地园林化;针对平原地区风沙危害严重的特点,在达到绿化指标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组团绿化、公共绿地、宅旁绿化,实现乔灌花草相结合,达到绿化、美化、香化;依托我旗良好的光热资源和土地资源,与扶贫开发和发展农村新型产业相结合,全面提高村内绿化水平,突出山、水、沟、林、路、村综合治理,实现山村一体、林水相依、屋树相衬、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意境。
(2)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嘎查村公共空间环境整治,消除乱搭乱建、乱倾乱倒、乱摆乱占等现象。开展庭院环境整治,落实农牧户房前屋后、墙根角落卫生整治责任,整齐摆放生产工具、农用物资,实现庭院环境内外兼修、干净整洁,营造整洁有序的公共空间生活环境。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有条件的村庄可建设完善公共照明设施,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文物、古建筑保护力度。
在农区,结合黄河冲积平原地势,依托村落、田园、河流等空间要素资源,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加快湿地恢复,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打造“田林交错、村园一体”的田园村居。
在牧区,积极开展森林草原建设,将草原文化、民族符号融入村庄、民宿,彰显草原特色和民族风情,重现“风吹草低见牛羊”美景,打造原汁原味的蒙古草原村居。
在农牧交错区,利用丘陵沟壑地理条件,重点种植高效经济林,大力开展环村林建设,实施以公路街巷为主的通道绿化,推进农区牧区整体绿化建设,开展村庄庭院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打造森林乡村。
在沙区中心或周边村庄,加强防沙治沙,建设沙漠绿洲。由嘎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村容村貌管控。到2020年,全体嘎查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30%以上的村庄建成美丽乡村。农村65%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15%以上。
(3)继续推进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蒙西镇沿黄河51公里连结乌海的生态旅游路,将蒙西镇打造成集特色农业牧业、生态渔业、生态观光旅游一体化发展的生态宜居乡镇。结合周边环境及人文特点,进行嘎查村生态改造整体设计,形成区域性和个性化的生活、旅游观光带;加强包日塔拉嘎查、乌兰乌素嘎查、额尔和图嘎查旅游通达能力建设,打造成自治区或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将蒙西镇碱柜村、渠畔村,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嘎查、桃力民村,阿尔巴斯苏木呼和陶勒盖嘎查,苏木图苏木的苏里格嘎查,乌兰镇的敖伦淖尔嘎查打造成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或片区。每年打造10户自治区乡村旅游星级接待户,30户市级农牧家乐旅游典型示范户。
4.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管护机制构建工程。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等长效管护制度,完善“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垃圾回收处置体系,发挥村民自主治理主体作用,健全六个苏木镇第三方专业清洁机构管理办法,高效运行文明户补奖机制,通过权利捆绑,调动农牧民环境卫生治理积极性,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制度。实施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管护,引进第三方治理机制,培育市场化专业管护队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村容镇貌管理和执法工作,嘎查村村民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农村牧区清洁村规民约,组织对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村民的专业化培训。简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以苏木镇为单位划分片区,项目统一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优先安排嘎查(村)级组织和农村牧区“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垃圾污水处理依效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
(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二)大力提升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水平
加快建设和完善农牧区公路、供水、供气、电网、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表7 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水平工程
序号 |
项目 (工程) |
具体措施、目标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 |
实施通村油路、路网升级改造、窄路加宽、街巷硬化工程。全旗规划通村公路共79条。其中蒙西镇规划通村公路3条,棋盘井镇规划通村公路1条,阿尔巴斯苏木规划通村公路19条,乌兰镇规划通村公路2条,苏米图苏木规划通村公路18条,木凯淖尔镇规划通村公路36条。2019到2020年,完成建设公路20条。到2022年,连接嘎查村街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 |
2019-2022 |
|
2 |
农牧业园区物联网试点示范工程 |
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重点选择 5 个左右重点农牧业园区,采用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开展物联网设备设施补助试点示范。 |
项目期 |
|
3 |
村牧区信息惠农服务工程 |
在农村牧区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防灾减灾、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建成全覆盖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 |
项目期 |
|
4 |
农村牧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 |
到2020年,人口集中地区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到2022年,人口比较集中村镇的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
2020、2022 |
|
5 |
农村牧区宽带乡村工程 |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村入户,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到2020年农牧区宽带网络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数字广播户户通。到2022年农牧区宽带网络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
2020 |
|
1.“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实施通村油路、路网升级改造、窄路加宽、街巷硬化工程。规划以旗、镇(乡)、村道路建设和完善为重点,建设完善的旗内道路交通网络。通往每个行政村的道路实现全部硬化,形成网状交通体系。将X615县道规划为G242国道,起始于乌兰镇,在鄂托克旗境内沿途经过乌兰镇的哈马日格太嘎查,阿尔巴斯苏木的呼和陶勒盖嘎查、脑高岱嘎查、敖伦其日嘎嘎查,棋盘井镇的阿如其日嘎村、深井村。旗域规划通村公路共79条,其中蒙西镇规划通村公路3条,棋盘井镇规划通村公路1条,阿尔巴斯苏木规划通村公路19条,乌兰镇规划通村公路2条,苏米图苏木规划通村公路18条,木凯淖尔镇规划通村公路36条。2019到2020年,完成建设公路20条。到2022年,连接嘎查村街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责任领导:李瑞敏<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0年)
表8 2019-2020路网改善工程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及标准 |
建设年限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
|||||||
公路里程(公里) |
按路面类型分 (公里) |
开工年 |
完工年 |
中央 投资 (万元) |
||||||||
小计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小计 |
沥青 混凝土
|
水泥混凝土 |
||||||
巴嘎额尔和图-苏里格 |
改扩建 |
54 |
|
54 |
|
54 |
54 |
|
2019 |
2019 |
9162.06 |
6413.442 |
苦水沟-石膏矿 |
改建 |
22.8 |
|
22.8 |
|
22.8 |
22.8 |
|
2019 |
2019 |
3235.67 |
2264.969 |
马什亥-万亩沙漠旅游线路 |
新建 |
25 |
|
25 |
|
25 |
25 |
|
2019 |
2019 |
5025 |
3518 |
布龙湖-乌兰格日格乐 |
改建 |
25 |
|
|
25 |
25 |
25 |
|
2019 |
2019 |
3500 |
2450 |
巴音乌素-新召 |
新建 |
10.1 |
|
|
10.1 |
10.1 |
10.1 |
|
2019 |
2019 |
1407 |
985 |
阿尔巴斯-伊克达赖嘎查 |
新建 |
13.5 |
|
|
13.5 |
13.5 |
|
13.5 |
2019 |
2019 |
1010.6 |
707 |
布日都-希里 |
新建 |
22 |
|
|
22 |
22 |
22 |
|
2019 |
2019 |
3080 |
2156 |
呼和陶勒盖-巴音乌素 |
新建 |
13.3 |
|
|
13.3 |
13.3 |
13.3 |
|
2019 |
2019 |
1862 |
1303 |
巴音乌素水利公路 |
新建 |
13.1 |
|
|
13.1 |
13.1 |
13.1 |
|
2020 |
2020 |
1839.2 |
1287 |
巴音陶勒盖嘎查尚图至敖日胡牧业小组 |
新建 |
24.2 |
|
|
24.2 |
24.2 |
24.2 |
|
2020 |
2020 |
3392.2 |
2375 |
苏米图额尔和图敖包公路 |
新建 |
1.3 |
|
|
1.3 |
1.3 |
|
1.3 |
2020 |
2020 |
189.3 |
132 |
木凯淖尔镇察汗敖包旅游公路 |
新建 |
2.6 |
|
|
2.6 |
2.6 |
|
2.6 |
2020 |
2020 |
202.0 |
141 |
敖伦其日嘎-阿山 |
新建 |
25 |
|
|
25 |
25 |
25 |
|
2020 |
2020 |
3500 |
2450 |
章盖-哈西格图 |
新建 |
12.6 |
|
|
12.6 |
12.6 |
12.6 |
|
2020 |
2020 |
1763.4 |
1234 |
察汗淖尔-乌兰哈达 |
新建 |
20 |
|
|
20 |
20 |
20 |
|
2020 |
2020 |
2800 |
1960 |
呼和陶勒盖-扎克 |
新建 |
11.6 |
|
|
11.6 |
11.6 |
11.6 |
|
2020 |
2020 |
1620.1 |
1134 |
毕乐古代敖包 |
新建 |
3 |
|
|
3 |
3 |
3 |
|
2020 |
2020 |
420 |
294 |
木肯淖-巴音淖尔 |
新建 |
5.8 |
|
|
5.8 |
5.8 |
5.8 |
|
2020 |
2020 |
1521 |
1065 |
哈马日格太-乌兰柴达木 |
新建 |
6.6 |
|
|
6.6 |
6.6 |
|
6.6 |
2020 |
2020 |
397.9 |
279 |
苏米图嘎查哈西雅图牧业小组至塔温陶勒盖牧业小组 |
新建 |
16 |
|
|
16 |
16 |
|
|
2020 |
2020 |
2240 |
1568 |
合计 |
|
327 |
0 |
102 |
226 |
327 |
287 |
24 |
|
|
48167 |
33715 |
2.现代交通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农村牧区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健全旗区、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商贸、运输、邮政、快递、供销等企业向农牧区延伸服务网络。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在有条件的(苏木)镇所在城镇建设面向农村牧区的共同配送中心。(责任领导:李瑞敏<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农牧业局、工信和科技局,供销社、邮政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表9 交通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序号 |
项目 (工程) |
具体措施、目标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城乡客运一体化 |
建设“一苏木镇一所,一嘎查村一站”,推进旗区客运站、苏木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建设和改造,到 2022 年,100%的苏木镇建成客运站、候车亭。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力争实现旗区全域 20 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 30%以上。 |
2022 |
|
2 |
乡村物流配送网点建设 |
依托苏木镇基层供销社、连锁超市、邮政营业场所、客货运站场、快递网点、农贸市场、农村夫妻店等农牧区商业网点,建设上接旗区、下联嘎查村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点。到 2020 年,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基本实现物流配送网点全覆盖。 |
2020 |
|
3 |
乡村共同配送中心建设 |
引进大型物流配送企业,开展乡村共同配送中心建设,到2022 年,建成服务覆盖苏木镇嘎查村共同配送中心。 |
2022 |
|
4 |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在各苏木镇建设具有农畜产品集聚、产地预冷、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公共冷链设施,支持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冷库项目。 |
2020 |
|
3.农村牧区用水保障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建设,大力实施国家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自治区牧区储水窖工程和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工农业节水供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动工业、农牧业用水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大力推广微灌、滴灌等农牧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灌溉水平,合理开发水资源。加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实施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工程管护和运行体系,基本解决干旱缺水和水质不达标地区的人畜饮水问题。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木凯淖尔水源地、乌兰镇水源地、草籽场水源地、蒙西伊克布拉格水源地、棋盘井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以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的可靠水源为基础,重点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到2020年,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66%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质量全面提升,农牧民取用水更加方便,水源供应、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到2022年,人口比较集中村镇的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 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表10 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保障项目
序号 |
项目 (工程) |
具体措施、目标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牧区储水窖建设工程 |
在牧区建设储水窖,加装变频水泵,实现家庭用上自来水。 |
2022 |
|
2 |
供水工程 |
围绕“抓节水”“保供水”的要求,实施农村牧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切实保障农村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到 2022 年,加快推进37处集中式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 |
2022 |
|
3 |
节水工程 |
统筹实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取缔、再生水综合利用、工农业节水、控制污染源等工程建设。 |
2022 |
|
4 |
节约用水宣传教育 |
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在农村牧区培育和发展用水者协会,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促进源头减量。推动节约用水宣传教育进校园、进企业。 |
2022 |
|
4.农村牧区能源供给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气化鄂托克”工程,按照先集中后分散、先就近后偏远的顺序延伸管网,提升农村牧区天然气入户率。全面拓宽清洁能源应用领域,鼓励分散式风电项目与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各类能源形式综合开发,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入结合,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有效融合,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构建未来城镇(社区)形态提供能源支撑。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分散式风电项目投资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的信用担保,支持分散式风电入户、入社区。推广农村牧区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因地制宜开展风光能源互补利用,实现供能方式多元化。加快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合理布置电源点,优化围架结构,提升农村牧区供电能力和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全面推进动力电进村屯工程,升级改造老旧电力设施。到2020年,主网新建和改造110千伏输电工程4项,35千伏输变电工程2项;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1674公里,新增和改造低压线路619公里,新增和改造配变2728台。到2022年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责任领导:李瑞敏<政府副旗长>;责任单位:能源局、农电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表11 农村牧区能源开发利用行动
序号 |
项目 (工程) |
具体措施、目标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电网升级改造 |
加强变电站、配电网建设,新建扩建变电站,力争到 2022年,电网线路联络率达到 100%,实现每个乡镇、苏木至少有一座变电站布点,农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 |
2019-2022 |
|
2 |
智能电网建设 |
全面提升农村牧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建设智能变电站,推广智能调度控制系统。到2020 年,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 90%。 |
2019-2020 |
|
3 |
散煤替代 |
削减农村牧区煤炭消费需求,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到 2020 年,农村牧区煤炭消费总量占综合能源消费比重降至 60%以下。 |
2019-2020 |
|
4 |
光伏发电 |
结合国家光伏扶贫政策,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农村牧区落地和并网发电,助力节能减排,带动农牧民增收。 |
2019-2022 |
|
5.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急后缓、自愿自建、方便生产的原则,分年度、分步实施危房改造任务,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问题。积极争取村镇建设和危房改造项目,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住房改造,将潜在的危房户也纳入改造范围,分年度改造。到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农牧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到2022年农村牧区基本实现生态宜居。(责任领导:王力儒<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6.农村牧区宽带建设工程。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推进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建设。灵活采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村牧区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宽带覆盖,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宽带扶贫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医疗机构等公益机构的网络接入条件。持续提高农村牧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推进光纤到户,提高农村牧区的光纤网络家庭住户覆盖率和接入速率。到2020年农牧区75个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数字广播户户通。到2022年农牧区75个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力争达到100%。(责任领导:李瑞敏<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融媒体中心、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7.基础设施投入与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投入和管护长效机制,巩固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强化政府投入和主导责任,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日常维护。用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基础设施领域,提高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探索建立农村牧区道路、能源、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积极宣传基础设施使用常识、保护常识,引导农牧民共同参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保护。(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三)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坚持规划引领,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实施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的国土空间规划。
1.健全重点生态系统监管体制机制。严格实施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草原生态监测评估四项制度,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落实草原用途管制制度。全面落实草原经营者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荒漠生态保护制度加强沙地天然值被保护。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细化各类森林和林地的管控措施或经营制度。全面实行河长剖、湖长制,探索林长制实施体制机制。将河长和湖长延伸到嘎查村一级,旗内的39条河流、22个湖泊全面落实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河(湖)长制,完成“一河一册”、“一湖一册”编制工作。健全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建立完善草原、森林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水源地、生态修复治理区、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依托退耕还林、公益补偿等林业项目,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合同制造林等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更多生态公益性岗位,拓宽农牧民保护建设生态的经济收入。科学合理划定城郊禁牧区范围,划定区域内严禁建设住房和从事一切农牧业生产。(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责任单位: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西保局、龙保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2.实施“三区三线”为基础的国土空间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山水林田湖草”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理念,明确自然保护区、基本草原、水源地、公益林、重点流域、禁止开发区等区域。综合考量地区稳定、民生需求、高质量发展等因素,对重点工矿、乡村城镇集镇、基本农田和规划、在建、已建项目等区块进行剔除,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把事关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区域纳入红线管控之中,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做好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工作,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机制。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确保草原生态、生产、生活科学协调发展,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责任领导:王力儒<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禁牧休牧、禁垦和草畜平衡制度,认真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机制,稳步提高改良、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场比重。完善《鄂托克旗草畜平衡暂行规定》、《鄂托克旗草牧场等级划分实施方案》和《草原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1.实施禁牧休牧、以草定畜工程。根据国家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和植被现状,划分生态修复区、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生态修复区即草原沙化、退化严重区(包括第四次草原普查草原重度“三化”区和蒙西镇的沼泽类区)实行严格的禁牧制度。禁牧区因地制宜开展改良草场和人工草地建设,按照禁牧区舍饲标准控制载畜量。草畜平衡区执行现行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兴建“五配套”家庭小草库伦,建立人工草地,放牧期载畜量照鄂托克旗以草定畜办法执行。严守草原保护红线,继续完善农牧业“三区”规划,加强草原管护力度,到2022年,全旗基本实现草畜平衡。(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2.重点草原修复工程。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控制沙漠化扩展,每年完成草原建设42万亩。严格执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原平衡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进草原防灾减灾、鼠虫害防治、严重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治理等工程。实施草原围栏、退化草原改良、人工饲草地建设、舍饲棚圈建设,加快推进退耕还草及草原改良。加强草原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厉打击非法开垦、开荒及抢种抢栽、私挖鱼塘等占用草原现象。坚持“以草定畜”,坚决防止过度放牧、滥用草原,保证草畜平衡。在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强草原修复力度。一是划区轮牧,围栏封育,进行生态修复。2018—2022年,每年切实推行8—12区划区轮牧30万亩,到2022年鄂托克旗将实施划区轮牧新增面积150万亩,完成新建围栏400万米。平均植被覆盖度达到44%;其中生态修复区平均植被覆盖度达到35—40%,草畜平衡区达到50%,禁牧舍饲区达到45%;天然草地级六级草场面积达到1493.26万亩,占总草场面积57%;草原三化面积每年减少30万亩,到2022年共减少120万亩。二是草场改良,草原补播。2018—2022年,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每年新建改良草场10万亩,到2022年可新建改良草场50万亩。在沙化严重,植被覆盖度低于10%的地区,采取飞机补播牧草,每年补播面积1万亩,到2022年共计完成飞播面积5万亩。其他退化沙化草场因地制宜采取机械免耕补播和人工灌木植苗措施,每年建设面积19万亩,到2022年共计完成机械和人工补播改良草场可达50万亩。遵照适地适草原则,选择适生优质豆科牧草柠条、羊柴、花棒、沙打旺、草木樨、草木樨状黄芪以及优等饲用植物驼绒藜和优良沙地改良先锋植物沙米、沙蒿等进行补植补种。2018年实现产草1648万公斤,2019年实现产草2154万公斤,2020年可实现产草2660万公斤,2022年可实现产草3200万公斤。(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3.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充分发挥“小建设,大保护,小绿洲,大生态”的作用,围绕因水制宜,建设人工草地,并加大现有人工草地的开发利用,确保赛音乌素现有优质人工草地面积不减。到2020年,人工草地建设基本达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的要求。发展高产优质苜蓿产业工程,重点在鄂托克旗赛音乌素地区,建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优质牧草生产体系和良种繁育体系,优质牧草产品质量和数量明显提高,优质牧草种植保有面积稳定在6.7万亩。到2020年,优质苜蓿种植保有面积稳定在10万亩;优质牧草产品质量和数量基本满足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到2022年,优质牧草产品质量和数量可以满足畜牧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实施牧草良种工程,在赛音乌素地区建立以苜蓿为主的高产、稳产豆科牧草种子繁育核心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苜蓿种子繁育基地,建成西部地区苜蓿牧草种子繁育优势区域;到2020年,建设牧草原种繁育基地225亩,原种扩繁基地3000亩,良种化率提高到90%以上,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主要牧草优势草种基本满足我旗草原保护建设需要。(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4.水土保持与水生态重点治理工程。继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流域防护林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行动,实现水土保持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积极推进黄河二期防洪、都思图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牧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从严控制河流水体污染。到2021年,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各部门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000平方公里。(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责任单位: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龙保局、西保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5.重点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退耕还湿等工程。重点加强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完整的生态系统和湿地资源管理与保护,承担育苗和治沙造林,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各种资源等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黄河沿岸滩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严格控制河道采石、采砂、倾倒污水垃圾、开垦河滩地等行为,积极控制湿地破坏性开发,有效改善河流湖泊水体质量。加快开展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退耕还湿等,遏制天然湿地面积下降趋势。(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6.实现草原生态资源价值。围绕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草原生态自然保护区,保护有典型意义的生态系统、自然环境、地质遗迹和珍稀濒危物种,以维持生物的多样性、典型性、稀有性和自然性,保证生物资源持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加大草原生态科研与开发力度,以推动草原科技与创新体系建设为主,联合有关科研院所,引进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相关课题,为我旗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利用服务。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充分发挥沙地草原生态功能区和干旱硬梁草原生态功能区的地域特色。(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西保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7.草原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旗级草原防火指挥中心、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立1个草原生物灾害防控站和1条飞机防治简易跑道,建设包括能繁母畜标准化暖棚8万平方米、防灾饲草储备库4处(储备防灾饲草2万吨)。到2020年,整理并完善《鄂托克旗草原保护利用技术手册》。加强鼠虫害监测系统的完善,确保牧民—牧民监测员—旗级草原监测—市级草原监测预警的畅通、及时,每年开展生物防治草原鼠虫害30万亩,防治面积占严重危害面积百分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表12 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序号 |
项目 (工程) |
具体措施、目标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修复 |
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区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工程,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
2019-2022 |
|
2 |
开展国土绿化 |
继续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 |
2019-2022 |
|
3 |
草原保护与修复 |
继续推进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重大工程,提升草原防灾减灾、鼠虫害防治和严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水平,每年完成草原建设42万亩。 |
2019-2022 |
|
4 |
湿地保护与修复 |
全面加强都斯图河流域及黄河沿岸河滩地湿地保护,逐步遏制湿地面积萎缩、水质恶化。 |
2019-2022 |
|
5 |
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因地制宜实施封育保护、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清洁小流域。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和荒漠化防治,完成沙化土地治理。 |
2019-2022 |
|
6 |
农田土地综合治理 |
统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通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
2019-2022 |
|
7 |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
完善评价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等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完成高发易发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
2019-2022 |
|
8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优先保护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珍稀动物和四合木、半日花等珍稀植物。 |
2019-2022 |
|
9 |
兴林富民 行动 |
优化资源要素、结构优化林业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示范基地。加快智慧林业发展,推动林区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全覆盖, 建设林业基础数据库、资源监管体系、新型林区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森林生态产品标志认证,建立森林生态产品品牌保证监督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森林生态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和网上交易平台。 |
2019-2022 |
|
10 |
灌木林平茬 |
全旗范围内老化、退化、濒临死亡的 20 万亩灌木林进行平茬复壮。 |
2019-2022 |
|
11 |
盐碱地改造 |
利用黄河沿河冲积平原区部分闲散土地和充沛的水资源,在土壤盐渍化程度较低的地块大力发展红枣、枸杞、葡萄等林果产业,在土壤盐渍化程度较高的地块种植耐盐碱柽柳。 |
2019-2022 |
|
12 |
退耕还林 工程 |
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坡耕地等需要退耕还林的耕地上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
2019-2022 |
|
(五)防护林带资源保护和林沙产业发展工程
1.防护林带建设工程。鄂托克旗按照地貌类型划分为三个区域,南部毛乌素沙地造林区,北部干旱硬梁区,沿黄河及都斯图河区域。南部毛乌素沙区生态环境恶劣,重点建设公益林;北部地区生态条件相对较好,重点建设生态保护林;沿黄河流域水资源较为充足,适当发展经济林。(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农牧局、水利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1)推广毛乌素沙地综合固沙模式。在兼顾经济发展和农牧民致富的前提下,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公益林业,并以工程建设的形式来推进。对现有林要禁止破坏,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管护保护好。对宜林荒山荒地要造林绿化,尽快恢复林草植被。要以建立稳定的、具有最好水土保持效能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适地适树、乔灌草相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实行封山造林、人工造林相结合,宜封则封、宜造则造,主要发展生态林,在条件较好的适宜区域合理发展经济林。发展适生抗性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都比较高的乡土树种、耐旱树种,积极引进适宜的优良品种。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退耕还林。在生态系统比较稳定的区域,采用封育的方式实现植被的恢复。
(2)北部干旱硬梁区的生态建设工程。干旱硬梁区生态极为脆弱,处于环境治理和恶化相持阶段。要进一步实施封育项目,促进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的趋势。以工程建设形式推进公益林发展,全面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严禁乱砍滥伐和乱垦滥牧,避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大力植树种草,遏制土壤再度沙化。
(3)沿黄河及都斯图河区域生态建设工程。沿黄河及都斯图区域水资源较为充足,适当发展乔木林,引导、鼓励农牧民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重点发展以樟子松为主的苗木繁育基地,用以满足我旗城镇绿化苗木需求。
2.林业工程建设。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深入实施“柠条战略”和“身边增绿”工程,重点繁育以柳树、杨树等符合当地生长条件的速生苗木,加强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灌木林平茬复壮,通过人工造林、封沙育林、飞播造林等综合措施,应用覆膜造林、冷藏苗、反季节造林等林业实用先进技术,切实提高治沙造林效果。完成林业工程建设任务1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万亩,封沙育林4万亩,生态林工程1.0万亩,林业产业基地建设0.5万亩。到2020年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1279万亩以上,全旗森林覆盖率25%以上,平均每年净增约0.1个百分点。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比例;加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力度,完善林木病虫测报点,配齐必要的防治设施和装备,将3S技术、引诱剂等技术应用到监测调查与防治中,增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农牧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1)重点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大力开展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严格保护天然林,大力培育混交林,集中连片建成高质量生态防护林(带、网),加快退化林修复与改造,推进森林精细化经营,增强森林防风固沙、增加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中幼龄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和灌木平茬复壮,恢复森林环境,提高防护综合效能。积极开展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鄂托克旗甘草自然保护区、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毛乌素沙地柏等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试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
3.发展草原生态旅游项目。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发挥草原生态建设复合功能效益。(责任领导:尚二平<旗委常委、宣传部长>;牵头单位:文旅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1)乡村生态旅游扶持工程。大力发展城郊经济,拓展“智慧牧场”、设施农业、农家乐、牧家乐等生态效益型经营业态,打造网上认购领养、线下观光体验、果蔬休闲采摘等吃、住、行、娱多功能综合经济体。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牧业等产业开发。2022年,建设成为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旗,成为鄂尔多斯全域旅游的西北门户和鄂尔多斯西部草原生态旅游目的地。
(2)乡村生态旅游建设工程。依托广袤而美丽的草原、天然绿色生态农牧业、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重点打造草原游览休闲、沙漠旅游、民族风情体验、康体养生等主题旅游产品,并打造出一条极具特色的全长300多公里的鄂托克旗文化旅游风景道。探索研发中蒙医药养生、乡村民宿、田园综合体、婚庆旅游、婚纱摄影、研学旅游、商务旅游、探险探秘游和生态养老服务。极力挖掘“旅游+”的无限潜能,推动旅游+“体育、文化、农牧业、工业、金融”融合发展,把乌仁都西登山节、敖包节、养生节、红色旅游文化节、牧民那达慕等节庆活动办出特色,成为产业融合发展及代表鄂托克旗特色的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品牌活动。
(六)加快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
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实现“绿色、高效”农业,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实施农牧业产地环境净化行动,重点围绕农牧业生产环境污染防控,通过建立农牧业生产“四进四控”制度,加强种养环节投入品监管,构建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1.实施农牧业节水工程。建立节约高效农牧业用水制度,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适水生产”,推行农牧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深入推进农牧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农牧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强化农牧业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强化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及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技术,充分利用天然降水,有序发展雨养农业,健全基层节水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拦蓄天上水,优化配置地上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增加耕层蓄水力,实现区域规划与种植结构调整相结合、工程节水与农艺节水同步进行。(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2.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大力推广畜禽粪便自然发酵、直接还田,好氧发酵、有机肥生产,沼气生产、渣液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标准化改造,散养密集区逐步实现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依托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按照“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将规模养殖用地、养殖粪污消纳用地和有机肥厂等粪污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已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范围,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支持鼓励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就近消纳。鼓励集中建设堆肥场,有效处理农村牧区养殖粪污、过剩秸秆以及生活垃圾中的可堆肥物,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可达到95%;到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95%以上,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形成,培育建设一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生产主体。(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3.化肥减量工程。在优质牧草、粮食、蔬菜优势产区重点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推广机械深追施肥技术和水溶性肥料,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扩大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降低化肥的使用量。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4.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专项治理工程。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少农药使用量,重点控制除草剂使用量,做好病虫害监测预警、专业化组织统防统治、集中连片绿色防控、高效低风险农药替代、大型高效药械和专用喷头推广、增效助剂使用等措施。抓好剧毒高毒农药的全程监管,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监测网点,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扩大高效低毒生物农药补贴项目实施范围,加快高效低毒农药品种的筛选、登记和推广应用。推广大型施药器械和航空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定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生产台账,包括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农药主要通过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量,实现农药施用负增长。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以上。(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5.生态循环农牧业示范工程。依托蒙西、乌兰镇等现代农业园区、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合理布局生态循环产业和生产模式,形成种养结合、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精耕细作、用地养地等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业发展模式。鼓励充分利用丰富的畜禽粪便等资源,推进有机无机结合,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示范引领,以国家粪污资源化利用整体推进项目为带动,推动全面建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机制,通过利用畜禽粪污制作有机肥和发展沼气等方式,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按照农用优先的原则,重点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秸秆、颗粒机饲料转化处理等饲料化利用;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气化和颗粒燃料等肥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典型模式。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以国家地膜回收行动项目为带动,开展农用地膜回收试点、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增设地膜残留监测,努力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到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90%。(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6.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实施农牧业产地环境净化行动,重点减排工程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紧落实,全旗污染防治不停步,生态保护不松懈。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全旗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分类管控。排查拟定土壤污染重点企业清单,报市环保局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开。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城镇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等土壤污染风险区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试点,比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
至2020 年,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所有镇、苏木达到生态区基本建设标准。大气环境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生态林区、风景旅游区和其它重要的功能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要求;乌兰镇、棋盘井、蒙西三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达到优良以上天数不少于 270 天。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 9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大于 80%。生活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达到 90%以上,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减量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含处置)达到 100%,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 100%。到2022年,形成安全的生态环境格局、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所有镇、苏木达到生态区建设标准。(责任领导:李瑞敏<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农牧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表13 农牧业绿色发展工程
序号 |
项目 (工程) |
具体措施、目标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 |
化肥主要是通过结构调整、提升地力、精准施肥减量,农药主要是通过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量。2018年农药施用率先实现负增长,到2020年,全旗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22年基本实现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的制度。 |
2020-2022 |
|
2 |
地膜、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
以国家地膜回收行动项目为带动,开展农用地膜回收试点、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增设地膜残留监测。坚持农牧业优先“五化利用”,重点开展秸秆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探索建立秸秆收储运利用体系,提高秸秆利用率。争取自治区支持,建设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示范旗县,整体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机制和方式。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可达到95%。到2022年,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形成。 |
2020-2022 |
|
3 |
高效农牧业节水示范工程 |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及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技术,健全基层节水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断构建完善有利于农牧业节水的政策、工程、技术、管理、机制体系。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市场机制共同发力,鼓励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法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充分利用天然降水,有序发展雨养农牧业。 |
2020-2022 |
|
(七)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活动,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加强植被建设,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以小流域为单元,积极防治水土流失。城镇快速发展区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和空间布局,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用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鼓励实施“城镇-新村-工矿-农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发挥耕地、园地、林地的生产与生态功能,全面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从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入手,加强农用地保护和建设,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实施节水型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加强尾矿和退化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整体质量。严格产业政策和工业企业准入审核,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化改造,强化矿山区域复垦、预防保护和有效监督与监测,减轻环境压力,提高环境质量;在井田作业区周围、中心城区及城镇周边、矿区内部等区域建设绿色生态廊道,突出防护和景观的双重功能。形成“遍布全旗、分布均衡、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绿化框架体系,争创国家绿色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责任领导:李瑞敏<政府副旗长>;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18-2022年)
(八)黄河流域专项治理提升工程
鄂托克旗党委政府始终将境内51公里的黄河保护治理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先后投入2.61亿元实施了黄河二期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汛预警体系建设等9类重点工程,建成黄河重点部位堤防工程13.3公里,引黄供水9189.36万立方米,其中园区工业用水7439.36万立方米,农业用水1840万立方米,灌溉沿河农田2.5万亩,形成沿河水产业2000亩。2020年,编制完成《鄂托克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方案》;到2022年,完成黄河鄂旗段剩余37.7公里堤防工程建设,完成沿岸缓冲隔离重点防护林带建设。(责任领导:张军<政府副旗长>); 牵头单位: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配合单位:宣传部、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相关苏木镇;完成时限:2020-2022)
1.堤防建设工程。积极向国家黄委、自治区水利厅争取项目和资金,持续加大黄河鄂旗段剩余37.7公里堤防工程建设力度,争取资金进行现有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进一步提高黄河段整体预防能力。
2.黄河流域治理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全旗29条中小河流黄河一级支沟的治理力度,统筹实施黄河鄂旗段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都斯图河流域水土治理及哈马日格太湖、乌兰湖生态保护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3.黄河源头防控工程。大力推进沿岸缓冲隔离重点防护林带建设,扎实开展黄河河道清“四乱”行动,进一步强化对沿黄工矿企业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鄂托克旗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人员自行接替开展工作),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旗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振兴的实施工作。各级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生态振兴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乡村生态振兴作为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生存条件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战略措施。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坚持乡村生态振兴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抓乡村生态振兴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维护农牧民权益、推动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财政保障
要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三农三牧”比例,确保财政投入与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大金融支持乡村生态振兴力度,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增加“三农三牧”、生态保护建设金融服务供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农村牧区生态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加强林业、草原、湿地碳汇计量工作,推进碳汇交易,拓展自然生态资源融资渠道。加强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整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三)完善用地政策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数量红线和耕地质量底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把依靠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形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整备区。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占优补优;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牧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四)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生态振兴工作,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参与农村牧区生态振兴,盘活农村牧区存量资源资产,形成多元投入格局。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乡村生态振兴项目纳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各部门在项目安排、申报国家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优先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采取项目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生态保护修复等公共服务。开展特色生态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类项目时,同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参与乡村生态振兴。
(五)强化督查考核
将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振兴纳入旗对苏木镇、部门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督促检查,党政两办督查室会同旗财政、审计、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监控、日常调度、现场核查、年终验收等方式,考核结果记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苏木镇、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激励,落实奖补政策;对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实、工作不力以及连续月度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问责,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区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建成一批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加强总结交流,推动工作整体提升。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牧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荣誉感。宣传、文化和旅游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乡村生态振兴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报道乡村生态振兴和农牧业绿色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是立足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是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旗上下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积极倡导农牧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鄂托克旗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重点子项目措施与目标 |
责任领导 |
牵头、责任部门 |
配 合 单 位 |
完成时限 |
1 |
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
(1)村庄规划编制工程 |
张军 |
各苏 木镇 |
|
2018—2020年 |
(2)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全面实施垃圾治理工程,有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乡村亮化工程。 |
张军 |
农牧局、住建局、环卫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各苏木镇 |
2018—2020年 |
||
(3)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持续推进绿色生态乡村建设工程,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乡村旅游建设项目。 |
张军 |
农牧局 |
组织部、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水利局,各苏木镇 |
2018—2020年 |
||
(4)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管护机制构建工程。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等长效管护制度,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
张军 |
各苏 木镇 |
|
2018—2022年 |
||
2 |
大力提升农牧区基础设施水平 |
(1)“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到2022年,连接嘎查村街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 |
李瑞敏 |
交通运输局 |
各苏木镇 |
2018—2020年 |
(2) 现代交通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
李瑞敏 |
交通运输局 |
工信和科技局,各苏木镇 |
2018—2022年 |
||
(3)农村牧区用水保障提升工程。到2022年,人口比较集中村镇的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
张军 |
水利局 |
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 |
|||
(4)农村牧区能源供给提升工程。到2022年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 |
李瑞敏 |
能源局、农电局 |
各苏木镇 |
|||
(5)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到2022年农村牧区基本实现生态宜居。 |
王力儒 |
住建局 |
各苏木镇 |
|||
(6)农村牧区宽带建设工程。到2022年农牧区宽带网络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
李瑞敏 |
工信和科技局 |
融媒体中心、各苏木镇 |
|||
(7)基础设施投入与管护长效机制 |
张军 |
各苏木镇 |
||||
3 |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
(1)健全重点生态系统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草原生态监测评估四项制度;全面实行河长剖、湖长制,探索林长制实施体制机制。 |
张军 |
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西保局、龙保局 |
各苏木镇 |
2018—2022年 |
(2)实施“三区三线”为基础的国土空间规划。 |
李瑞敏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镇 |
|||
4 |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
(1)实施禁牧休牧、以草定畜工程。严守草原保护红线,继续完善农牧业“三区”规划,加强草原管护力度,到2022年,全旗基本实现草畜平衡。 |
张军 |
农牧局 |
各苏木镇 |
2018—2022年
2018—2022年 |
(2)重点草原修复工程。到2022年鄂托克旗将实施划区轮牧新增面积150万亩,完成新建围栏400万米,草原三化面积减少120万亩;完成飞播面积5万亩,完成机械和人工补播改良草场可达50万亩;可实现产草3200万公斤。 |
张军 |
农牧局 |
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镇 |
|||
(3)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到2022年,优质牧草产品质量和数量可以满足畜牧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需要;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主要牧草优势草种基本满足我旗草原保护建设需要。 |
张军 |
农牧局 |
各苏木镇 |
|||
4 |
(4)水土保持与水生态重点治理工程。到2021年,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 |
张军 |
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龙保局、西保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
各苏木镇 |
||
(5)重点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黄河沿岸滩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严格控制河道采石、采砂、倾倒污水垃圾、开垦河滩地等行为,加快开展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退耕还湿等。 |
张军 |
农牧局 |
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镇 |
|||
(6)实现草原生态资源价值。围绕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草原生态自然保护区,保护有典型意义的生态系统、自然环境、地质遗迹和珍稀濒危物种,以维持生物的多样性、典型性、稀有性和自然性,保证生物资源持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 |
张军 |
农牧局 |
西保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 |
|||
(7)草原保护与防灾减灾规划。建设旗级草原防火指挥中心、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立1个草原生物灾害防控站和1条飞机防治简易跑道,建设包括能繁母畜标准化暖棚8万平方米、防灾饲草储备库4处(储备防灾饲草2万吨)。 |
张军 |
农牧局 |
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 |
|||
5 |
防护林带资源保护和林沙产业发展工程 |
(1)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南部毛乌素沙区生态环境恶劣,重点建设公益林;北部地区生态条件相对较好,重点建设生态保护林;沿黄河流域水资源较为充足,适当发展乔木林。 |
张军 |
林业和草原局 |
农牧局、水利局,各苏木镇 |
2018—2022年 |
(2)林业建设工程。完成林业工程建设任务10.5万亩。到2020年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1279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平均每年净增约0.1个百分点。 |
张军 |
林业和草原局 |
农牧局、各苏木镇 |
|||
(3)发展草原生态旅游项目。推动旅游+“体育、文化、农牧业、工业、金融”融合发展,把乌仁都西登山节、敖包节、养生节、红色旅游文化节、牧民那达慕等节庆活动办出特色,成为产业融合发展及代表鄂托克旗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活动。 |
尚二平 |
文旅局 |
各苏木镇 |
|||
6
6 |
加快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
加快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 |
(1)实施农牧业节水工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发展、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结构,建立节约高效农牧业用水制度,逐步推行农牧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及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技术。 |
张军 |
水利局 |
农牧局、林业局、各苏木镇 |
2018—2022年
2018—2022年 |
(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到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可达95%;到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95%以上,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形成,培育建设一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生产主体。 |
张军 |
农牧局 |
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 |
|||
(3)化肥减量工程。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
张军 |
农牧局 |
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 |
|||
(4)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专项治理工程。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以上。 |
张军 |
农牧局、市场监管局 |
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 |
|||
(5)生态循环农牧业示范工程。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到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90%。 |
张军 |
农牧局 |
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 |
|||
(6)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到2022年,形成安全的生态环境格局、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所有镇、苏木达到生态区建设标准。 |
李瑞敏 |
生态环境局 |
农牧局、各苏木镇 |
|||
7 |
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活动,加强植被建设,积极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农用地保护和建设,实施节水型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加强尾矿和退化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化改造,强化矿山区域复垦、预防保护和有效监督与监测,减轻环境压力,提高环境质量。 |
李瑞敏 |
生态环境局 |
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各苏木镇 |
2018—2022年 |
8 |
黄河流域专项治理提升工程 |
到2022年,完成黄河鄂旗段剩余37.7公里堤防工程建设,完成沿岸缓冲隔离重点防护林带建设。 |
张军 |
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 |
宣传部、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相关苏木镇 |
2020—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