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解读: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08 14:25

字号:

下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自觉肩负起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屏障新时代历史重任,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立足鄂托克旗生态承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坚持建管并重原则,顺应广大农牧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空间一体化保护和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形成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的格局;以绿色崛起为主线,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严格项目建设环境准入标准,推动资源要素向高端、智能、绿色领域转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色发展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实现“生态”和“生财”并举、“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结合,为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宜业宜居鄂托克美丽乡村美丽鄂托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尊重民意,惠民利民。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

  分步实施,强化落实。

  健全机制、建管并重。

  三、总体目标

  (三)总体目标

  1.农牧区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到2020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占比达到90%,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嘎查村绿化率达到10%以上。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66%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质量全面提升,农牧民取用水更加方便,水源供应、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到2022年,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占比大于90%,生活污水乱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92%,人口比较集中村镇的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旗建成12个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各项管护长效机制完善并规范运行,农牧民健康卫生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治理,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2.农牧业实现绿色发展。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20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提高到0.56以上,农业用水基本实现零增长,地下水超采区用水实现负增长。到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90%,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2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农村牧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工程体系基本建立。

  3.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系统治理,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草原建设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2019—2022年,每年切实推行8—12区划区轮牧30万亩,草原“三化”面积每年减少30万亩,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每年新建改良草场10万亩。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2万亩,各部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0万亩,优质苜蓿种植10万亩。到2022年完成营造林3万亩,新增各类林草措施面积15万亩,优质苜蓿种植稳定在15万亩以上,各部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0万亩,完成新建围栏400万米,草原三化面积减少120万亩,新建改良草场50万亩,实施封禁治理面积75万亩。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牧草地面积达到2302万亩,草原面积保持在2962万亩,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41%;鄂托克旗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1279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平均每年净增约0.1个百分点。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4.黄河流域实现长治久安。到2019年底,鄂托克旗境内51公里的黄河保护治理先后投入2.61亿元实施了黄河二期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汛预警体系建设等9类重点工程,建成了黄河重点部位堤防工程13.3公里。扎实推进流域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全旗29条中小河流黄河一级支沟的治理力度,统筹实施黄河鄂旗段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都斯图河流域水土治理及哈马日格太湖、乌兰湖生态保护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守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禁工业项目开采地下水,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加快推行企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2年,完成沿岸缓冲隔离重点保护林带建设。

  文件链接: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