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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鄂托克旗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干民兵训练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2-02895 分类:其他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2日
名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鄂托克旗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干民兵训练的通知
文号:鄂政办发〔2022〕82号 主题词:政府办
时效性:有效

 

各苏木镇武装部,各编兵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鄂尔多斯军分区战备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兵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53号)要求,现对全旗2022年基干民兵训练工作安排如下:

  一、训练时间地点

  第一期训练:6月24日至7月5日,训练时间为12天,在鄂托克旗民兵训练基地集中组织实施。

  第二期训练:7月15日至7月26日,训练时间为12天,在鄂托克旗民兵训练基地集中组织与分散组织结合实施(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参训对象和任务分配

  第一期参训人员为鄂托克旗应急连一排、三排,向导排和无人机侦查排(参训名单见附件)。

  第二期参训人员为鄂托克旗应急连二排(参训名单见附件)。

  三、训练内容

  严格按照新一代《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要求,坚持依法按纲施训,分共同基础、专业和任务行动三大类。

  四、相关保障

  (一)教学组训保障。由人武部军事科满都拉、郝志磊、李渊斌和政工科田继楠共同负责,抓好教学、组训、管理、考核、住宿等各项协调保障工作,并采取内聘外请、专长任教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相关教练员,确保教学组训质量。

  (二)政工宣传保障。由人武部政工科田继楠和冯瑞负责,抓好集训期间的政治教育、宣传报道、信息采集和资料整理留存等工作。

  (三)后装综合保障。由人武部保障科李红旺和王程负责,做好集训期间的教学勤务、车辆租赁、饮食供应、医疗救护、保险购买和疫情防控等相关保障工作。

  (四)经费保障

  (1)民兵训练补助费。依据《自治区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此次参训民兵应急分队训练补助按180元/人·天标准执行,待集训结束后,由军事科负责统一报账,保障科负责发放落实,从民兵训练费列支。

  (2)伙食、公杂费。依据《自治区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本次集训伙食费、公杂费按100元/人·天标准执行,其中公杂费主要用于民兵训练保险、雇用炊事员、租车、集训期间办公等支出,由保障科负责支出并整理报账。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此次集训是年度军事训练落实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切实提升站位,高度重视,积极参训,原则上不得请假,不能参训的到旗人武部履行请假手续。

  (二)从难从严训练。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通过集中封闭训练强化能力,提高素质。要科学组训,严格施训,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确保训练“四落实”。训练期间统一着夏季丛林迷彩服、体能训练服、作训鞋,扎编织外腰带,自带洗漱用品。

  (三)确保绝对安全。要把安全贯穿集训全过程,搞好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各类风险隐患。要严格按照组织流程和操作规范开展训练,加强对人员、车辆、武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顺利。

  (四)选派好参训人员。本次集训将严格考勤,并与集训奖励和误工补贴挂钩,望各单位处理好工训矛盾,切实做到全员全时参训;所有参训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工商银行);报到时,参训民兵出示本人微信健康码。

  联系人:郝志磊,李渊斌

  附件:1.第一期参训人员名单

        2.第二期参训人员名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鄂托克旗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2022年6月22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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