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IHA002/2019-00379 | 分类: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22日 |
名称: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 |
文号:鄂发改发〔2019〕52号 | 主题词: |
时效性:有效 |
各股室,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各粮食购销站:
按照旗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旗全面加强鼠疫防控工作,集中开展灭鼠灭蚤工作。目前,各粮食购销站正值秋粮收购入库关键时期,进出入粮库人员车辆大幅增加,来源分布广泛、区域复杂,鼠疫防控风险增加,在此关键时间节点,要求各粮食购销站,在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同时,全面、细致加强本库站鼠疫防控工作。全旗各粮食购销站坚决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高度重视落实本站、本库站粮食购销站鼠疫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鼠疫防控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本库站鼠疫防治工作。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鼠疫
防控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一)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武永宁
副组长: 刘胜利
马海霞
成 员:冯皓田
胡 伟
哈 斯
包英豪
(二)各粮食购销站要及时成立鼠疫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库站粮食行业的鼠疫防控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对所属粮食购销站进行无死角、全覆盖的摸排工作,并集中进行灭鼠灭蚤工作,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对灭鼠灭蚤后发现和残存的鼠尸及其他动物尸体及时按规程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在防控期间严格控制库区内闲散人员出入。售粮人员和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详细登记,特别是对外来跨省区、盟市车辆及人员要严格管控、备案登记,一旦发现与鼠疫相关的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旗卫生防控部门进行处理。
(三)集中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普及防治鼠疫常识,做到“三报三不”(报告病死鼠、报告疑似病人、报告不明原因的高热和急死病人;不捕食病死动物、不接触病死鼠和其它病死动物、不携带染疫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防止和杜绝传播谣言造成恐慌。
(四)对接当地卫生防控主管部门,做好所储物资整理和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急管理部门调用。
三、督导工作
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粮食购销站鼠疫防控工作进行跟进督导,督导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深入所负责的粮食购销企业进行督查指导。
四、责任追究
各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鼠疫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到职责明晰、专人负责。对工作中麻痹大意、思想松懈、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