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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IHA002/2020-00427 分类: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0年01月24日
名称: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鄂发改发〔2020〕1号 主题词:
时效性:

  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购销企业: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各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做出重要批示。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精神和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203)部署安排,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保障 

      成立鄂托克旗发改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武永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立志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旗纪委监 

                  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胜利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马文瑞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邵明正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宝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各股室、二级单位及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并按照工作分工科学有序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宝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方玉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发改委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预防为主、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二、工作要求 

  ()做好疫情防控项目的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邵明正副主任带领相关股(室、中心)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强化上下对接,政策解读,切实加强上级有关疫情防控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同时,及时对接有关部门,掌握目前疫情防控设施短板及缺项情况,特事特办,做好有关医疗卫生项目立项工作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刘胜利副主任带领相关股(室、中心)负责,尽快摸清家底,及时对接卫生防疫部门,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所需,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能及时保质保量调用 

  ()保供稳价,确保市场粮油平稳供应刘胜利副主任带领相关股(室、中心)负责,确保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满库存运转,充分发挥应急成品储备粮油调节作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前做好粮源组织调度,适时启动成品粮油应急加工,保障粮油产品稳定供给,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粮油价格、扰乱市场稳定的各类行为。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邵明正副主任带领相关股(室、中心)负责,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特别是对疫情防护用品的监测分析转化,及时预测预警,合理引导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派价等行为,切实保障全旗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和正常供给 

  ()加强联防联控,遏制疫情扩散。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重点关注密切接触人员,特别是近期往返于旗个、市外、区外等疫情发生地区人员,一旦发现疑似疫情情,要第一时间通知卫生防控部门果断处理,同时及时上报至市发改委 

  ()加强科学宣传,强化典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守底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语、不传谣,正确引导,科学防范,增强群众防范知识和防范信心。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通畅。全体值班人员春节期间严格按照值班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和交接工作,执行好信息零报告制度。 

  三、责任落实 

  各股室、二级单位及购销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到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坚决完成交办各项任务。对工作中麻痹大意、思想松懈、履行职责不力,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4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124日印发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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