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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林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etk033/2023-05440 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14日
名称: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林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文号:鄂旗林草字〔2023〕119号 主题词:2023年度林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时效性:有效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

林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报送2023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度林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林草生态建设

2023年,我局始终秉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要求,坚持“生态立旗”发展思路,切实担负起沿黄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责任,稳步推进重大生态治理工程建设。落实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森林抚育和森林植被恢复等3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21.74万亩,截至目前,完成工程任务18.8万亩,其中,柠条种植10.2万亩;落实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草原植被恢复等3项草原重点工程建设任务192.2万亩,截至目前,完成柠条种植任务30.6万亩、自然修复1.58万亩、草原改良70万亩。

地方工程建设方面,今年上级下达我旗重点区域绿化任务1400亩、义务植树任务100万株。4月12日,我旗启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依托乌兰镇和敖伦淖尔2处义务植树基地,各苏木镇相应组织动员,全旗3500余名干部职工和各苏木镇农牧民合力栽植完成100万株柠条。重点区域绿化领域,以阿如布拉格嘎查、巴音陶勒盖嘎查、其劳图等黄河流域范围嘎查村为重点,完成7个嘎查村乡村绿化美化1400亩;争取落实社会投资“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截至目前,完成建设任务3.0082万亩,栽植灌木400万株。

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森林草原鼠虫病害监测防治与检疫工作。今年,上级下达我旗草原鼠虫害防治任务66万亩(虫害15万亩、鼠害51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任务527.64万亩、防治任务12万亩、成灾控制面积0.2万亩。目前,全旗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9.81万亩,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5期,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现完成防治7.4万亩,其中,鼠害防治面积5.4万亩,虫害(柠条卷叶蛾)防治面积2万亩;预测草原鼠害发生面积85万亩左右,现以阿尔巴斯苏木巴音乌素,乌兰乌素嘎查等嘎查村为重点,完成防治76万亩。完成产地检疫面积0.086万亩,产地检疫率达100%,产检合格率达100%;完成调运检疫苗木3.4008万株;复检苗木4258.5995万株(乔木37.4514万株,灌木4221.1481万株)、木材及制品651立方米,未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事件。

二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今年以来,我旗先后组织召开各级森林草原防火专项工作会议12次,周密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与重点单位签订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状25份,组织开展“地企联合演练”“苏木镇民兵演练”等各类森林草原防扑火理论培训和实战演练7场次,覆盖全旗6个苏木镇25个重点嘎查村,确保将森林草原防火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共批复野外生产性用36件;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6件,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件并已督促整改到位;清理重点防火区隔离带125公里,林下杂草可燃物255亩,完成计划性烧除1200余亩,有效控制林草区生产和生活用火。目前全旗森林草原过火面积整体较往年一定升上,发生草原火灾17起、林业火灾1起,其中,过火面积百亩以上的草原火灾3起。

三、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更加严格

一是严格林草地使用管理。2023年上半年,我旗采伐发证率和使用林地草原审核上报率达100%。实际采伐蓄积量381.98立方米,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35张。办理林地审核审批31件,其中,临时用地26件80.6394公顷、永久用地5件21.5531公顷;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61件、用地1599.0376公顷,其中临时用地24件,用地面积100.6226公顷,永久用地37件,用地1498.4150公顷。鄂托克旗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新建项目共30个,涉及林草审批项目17个。截至目前,已办结到位6个,剩余11个项目中,报至自治区林草局2个、报至市林草局1个、正在组件5个、未选址和未组件3个。

二是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林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北疆护绿行动对全旗范围内非法征占用草原林地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执法检查,对非法使用草原林地行为进行及时的立案查处。至今,检查企业项目54项次,立案查处非法使用草原林地案件16起,涉及违规使用草原林地面积10.3062公顷,处罚金额12.8317万元。其中,1起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草原林地执法监管数据,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草原林地植被恢复治理监管,保护草原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是全面推行落实“林长制”。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禁垦、禁休牧、划区轮牧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政策,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林地行为。目前,旗总林长签发林长令3次,三级林长累计巡林4165次,发现问题14个,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目前,组织开展林长培训2次,430人次。旗林长制办督查各苏木镇责任落实情况8次。

四是严格禁休牧、草畜平衡监管。3月中旬,制定印发《鄂托克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布公告,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我局突出抓好休牧期执法监管工作,加强对各苏木镇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目前,依托林长制监管机制,随机入户检查172户,并通过询问牧户和无人机拍照措施清点牲畜,其中有120户存在超过核定载畜量放牧情况。进入休牧期后,我局与旗督察办联合开展禁休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苏木镇,督促整改。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禁休牧监督检查23批次,发现各苏木镇91起偷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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