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1-03059 |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它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30日 |
名称: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鄂环鄂发[2021] 103号 | 主题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大练兵 |
时效性:有效 |
鄂环鄂发[2021] 103号 签发人:乌兰花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
印发2021年全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室、站、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按照《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21〕5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鄂托克旗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室、站、队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刘荣
电 话:0477-6218591
附件: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员、全年、全过程”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打造我旗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我局结合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改善我旗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二、练兵范围
(一)全年练兵。大练兵活动时间持续到2021年底,要将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大练兵部署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全员练兵。全体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大练兵活动,特别是执法机构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新入职人员、新转隶人员也要积极参与;确保做到全员参与。
(三)全过程练兵。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工作、专项工作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违法案件查处、案卷制作、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规范执法全过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三、练兵方式
(一)坚持党建统领,强化作风建设。局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统筹协调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攻坚克难,规范执法,加快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二)融入日常执法,推动执法工作。在大练兵活动中要贴近基层日常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日常工作、专项执法工作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开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等专项检查,强化企业守法服务等,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紧密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新特点,重点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覆盖全体执法人员,力争实现执法全员信息化、全业务信息化和全流程信息化。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12369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强化非现场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检等高科技手段,精准解决执法难点。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与帮扶相结合,通过开展联合培训、探索企业环保信用档案等方式,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能力。
(四)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规范执法。要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制定落实执法人员考核奖惩、人身安全保障、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力争8月底前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统一执法证、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精准掌握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并可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完善;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举报奖励制度等,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技能。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知识竞赛、队伍军训、行业练兵等活动,重视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同时,也要采用多种学习、竞赛或比武练兵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注重实战练兵,着力提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能力,确保学以致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做到学练互促,形成良性循环。
四、参评工作
根据大练兵相关参评标准,积极争取市局关于评选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额,参与国家和自治区大练兵评先争优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乌兰花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局长
副组长:牛瑞丰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副局长
成 员:马 慧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派驻鄂托克旗分局纪检组组长、办公室主任
王 鹏 鄂托克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敖云毕力格 鄂托克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 飞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推动环境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大练兵各项工作,宣教室负责大练兵宣传报道及投稿等工作。具体工作人员随即抽调。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要在往年大练兵活动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实际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根据2021年大练兵活动要求,制定大练兵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
(二)活动实施阶段(2021年7-10月)。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7-9月每月月底上报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数量、填报行政处罚案件工作和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10月开始每周上报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数量、填报行政处罚案件工作和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10月15日前,将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局。
(三)总结推荐阶段(2021年11月)。11月5日前,按要求上报市局大练兵自评和总结报告。
七、大练兵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练兵。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大练兵活动是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及素质的有力举措,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吃透文件精神,继续发挥优势,着重补齐短板,不断深挖潜力,扎实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动,力争在2021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要逐步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为想干事能干事的执法人员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为一线执法人员做好安全保障,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练兵形式。要结合实际,对应开展实战练兵,积极参与上级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知识竞赛、队伍军训等一系列练兵活动,结合自身采取多种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练兵方法,调动全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参与练兵,有力有序推进大练兵活动。并将2021年重点执法任务贯穿于大练兵活动的全过程,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创新手段,特色练兵。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在实践中创新执法理念、方法、手段,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督执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练兵形式,开展各式特色活动,采取多种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练兵方法,提高执法人员积极性,激发学习法律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执法能力的热情。
(四)公平选拔,择优推荐。选派素质高、业务好、能吃苦和廉洁自律的执法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专项执法行动,突出在实战中练兵、在练兵中提高、在提高中升华。我局将进一步量化参评个人成绩,公平公正的全方位考察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强化监督表现、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调查取证工作质量等综合表现,并报送市局。
(五)强化报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在完成大练兵活动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按时报送各类材料。并按要求公开行政处罚等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及时、准确、真实有效。
(六)加强宣传报道,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政府平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开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形成环境执法震慑力。增加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及时查处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积极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推送及报送大练兵信息,树立正面典型,展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