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环鄂发[2021]138号 签发人:朝克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
2021年国庆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各股室、办、二级单位:
国庆节将至,按照国家2021年度节假日安排,现将2021年国庆节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7天(值班除外),10月8日(星期五)正常上班。
二、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国庆节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巩固和拓展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格执行鄂托克旗疫情防控要求,离开鄂尔多斯市范围要报办公室备案,严禁瞒报、漏报,不要前往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
各股室、办、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股室职工外出情况,日常生活中,做到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逗留。
各股室、办、二级单位负责人要时刻关注本股室职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办公室,异常情况包括:与疑似、确诊病例接触,本人被确定为疑似、确诊病例,以及共同居住人员发生上述情况等。
三、严格遵守廉洁过节要求
我局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中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不断树牢廉洁意识,党员干部要把好节日关口,保持高度警惕,深化廉洁自律,坚持“一岗双责”,严格队伍管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做到文明、节俭、绿色、低碳过节。
四、加强带班值班管理
全体干部职工放假前要关闭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电源,关好门窗,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不得脱岗、漏岗,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值班事项,按时向上级部门报备值班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全体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此页无正文)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2021年9月30日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2021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