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2-00902 |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20日 |
名称:详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主要修订内容 | |
文号:无 | 主题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时效性:有效 |
来源:环评爱好者网
生态环境部2022年3月23日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简称2021版声导则),于2022年7月1日实施。2021版声导则完善了声环境现状确定、噪声预测模型及参数选取等方面的技术方法,解决了2009版声导则现存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为了保持连贯性和指导性,保持2009版声导则的结构和框架。
将2009版声导则的第5章“评价等级”、第6章“评价范围”以及第9.1章节“评价标准的确定” 合并 为2021版声导则的第5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将2009版声导则的第8章“声环境影响预测”和第9章“声环境影响评价” 合并 为2021版声导则的第8章“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新增 第6章“噪声源调查与分析”、第10章“噪声监测计划”、第11章“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第12章“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格要求”、附录C“典型建设项目噪声影响预测及防治对策措施”、附录D“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格要求”以及附录E“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删除 2009版声导则的第12章“声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的编制要求”和附录B“倍频带声压级合成A声级计算公式”。
修订前后章节设置对比以及详细的修改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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