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有关股室、队,各企业: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也是收官之年。为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结合我旗实际,现就2022年开展全旗企业安全宣讲培训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深入开展“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讲政策法规、讲责任落实、讲灾害治理”宣讲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各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安排
此次安全宣讲培训活动对象主要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人”(以下简称“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宣讲培训活动。宣讲培训活动自2022年4月初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次。
三、宣讲内容
(一)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主讲人: 旗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1. 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推动各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发言,谈学习体会。
3. 播放安全生产警示培训片。
(二)讲政策法规。(主讲人:旗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深入宣讲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联系实际解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违规处理处罚及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内容。
(三)讲风险防控。(主讲人:旗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
认真分析本地区近年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剖析典型事故发生和重大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以事故教训、隐患查处案例推动企业重大风险防控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企业“关键人”受到培训、得到警示,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工作组。
组 长:李忠
副组长:康孝荣 达 来
成 员:史永峰 王程琳 夏宝山 额乐布格 谢瑞 贺文军 马炯 王慧
(二)确保取得实际效果。结合我旗实际,认真编写宣讲培训提纲,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宣讲培训结束时,视情况组织结业考试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在集中宣讲的基础上,创新宣讲培训形式,运用观看专题视频片和典型事故警示培训片、开展现场观摩、组织大讨论、典型人物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宣讲培训活动的严谨性、生动性。对参加宣讲培训不积极、结业考试不合格、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关键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鉴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鄂托克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进行组织,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旗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要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展示各企业“关键人”心得体会文章。各企业及时将心得体会报送至旗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邮箱:165060632@qq.com,联系电话:6218396)。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企业安全宣讲培训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旗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