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16号
鄂尔多斯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S216线K70公里处包勒浩晓东服务区内的鄂尔多斯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S216线包勒浩晓东服务区加油加气站充电桩项目(加油部分)[建设规模及内容:规模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站及充电合建站(本工程考虑预留远期加氢站地块,暂不设计),总用地全部位于服务区内。东侧加油部分设置2座50m3、2座20m3埋地双层油罐(SF),分别储存0#柴油(50m3×2)、92#汽油(20m3×1)、95#汽油 (20 m3×1),总容量为140 m3,柴油罐折半后计算容量为90 m3;LNG加气部分设置1座LNG一体橇(集成1座60 m3的LNG卧式低温储罐、2台LNG潜液泵及泵池、卸车增压器和EAG加热器等),1台BOG调压橇和1套仪表风系统。设置2台双枪潜油泵式加油机(税控,卡机连接),2台单枪 LNG加气机(利旧);充电站设置2台双枪充电桩、1台315KVA箱式变压器及配套设施。东侧利旧已建站房(做修缮)、新建1座罩棚(网架结构)。罩棚投影面积为560.0 m2,建筑面积280.0 m2,罩棚耐火等级为二级。罩棚下设置1个双车道,2个单车道。]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我局已受理,经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贵州汇和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尔多斯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S216线包勒浩晓东服务区加油加气站充电桩项目(加油部分)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我局根据材料审查的完整性和《评价报告》审查的符合性结论意见,同意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请将该《评价报告》作为安全设施的设计依据之一。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此外,如果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变更了建设地址,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本意见书至公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477-6486966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