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19-00376 | 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蒙西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9年05月29日 |
名称:蒙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蒙政发〔2019〕82号 |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 |
时效性:有效 |
辖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蒙西镇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蒙西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
蒙西镇2019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月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我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鄂托克旗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委会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9年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我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各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镇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卢彦军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乔飞龙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那仁特古斯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耀军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冯 军 政府副镇长
刘彩梅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乌兰其其格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丽 政府副镇长
刘岳坤 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白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
三、活动安排
㈠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日启动我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镇政府要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紧密围绕《鄂托克旗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利用参加“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深入辖区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法规和政策。二是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企业和嘎查村,带头讲一堂安全课、参加一次活动、发布一篇理论文章、发放一批教育读本、观看一部安全宣教片,用实际行动践行安全生产责任。镇安监站、辖区各企业要以学习全覆盖、媒体大宣传、巡回广宣讲、座谈深交流、培训细讲解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深刻理解,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见到实效。
㈡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我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宣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各企业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主要负责人要深入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可以集中宣讲或挑选重点企业进行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意见》、《决定》、《条例》、《细则》、《规定》等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镇安监站。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活动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活动开展情况(宣讲课件、参加范围、影像资料等)报镇安监站。
3.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各企业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督促企业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或有资质的相关行业专家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把风险辨识管控放在第一位,认真查漏补缺,彻底排查和清除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㈢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由镇政府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在辖区110国道两侧举行。镇安监站干部要主动深入企业、嘎查村、社区、校园、工地等单位,开展“六进”活动,进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通过简报、网络、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居民和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常识,宣传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向社会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㈣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镇政府要广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安监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㈤开展安全培训执法检查。镇安监站要配合蒙西园区安监局,结合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以会代训、以查代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着重解决企业对安全生产培训的认识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红线”的意识,转变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培训的思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要按照旗安委办的总体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严肃惩处无证上岗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率,保障活动效果,各嘎查村、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动员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送教上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的认知认同和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保障措施
㈠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经费,精心部署。
㈡丰富内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镇政府要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
㈢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营造安全氛围。镇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张贴标语、横幅,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旗委、旗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办法,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