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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盘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棋盘井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1-01882 分类:其他 ;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棋盘井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09日
名称:棋盘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棋盘井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文号:棋政发〔2021〕99号 主题词:公车管理
时效性:

  棋盘井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用车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一、管理及使用原则 

  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车辆具体调派任何个人不得随意调度车辆,经同意擅自用车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党政办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情况妥善派车,在用车紧张的情况下应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原则,统筹安排好车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赶赴现场处置的用车应予以重点保证。 二、用车范围 (一)领导的公务活动用车。 

  

  

  (二)全局性业务工作用车和会议会务用车。 

  (三)其他特殊情况,经常务领导批准,可安排用车。   三、派车规定 

  

  (一)镇区内办事原则上不派车,如遇紧急会议或领取物品需派车的,党政办统计征询其他办公室意见,尽量做到一次办结,减少派车次数。  (二)车辆出行通过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常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 (三)原则上区内公务用车使用轿车,不得使用越野车;下乡等区外公务用车根据路况选择用车。一般情况下,不调派执法执勤车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确需调派执法执勤车辆,需经政府镇长同意后方可调派。 

  

  

  (四)工作人员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党政办安排车辆,填写《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政府公务用车派遣审批单或利用公务用车平台提出用车申请 四、用车程序 

  

  公务用车程序分为线下用车审批和线上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 

  线下用车流程: 

  (一)各办公室、二级事业单位用车前填写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政府公务用车派遣审批单,报党政办备案。填写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政府公务用车派遣审批单要注明用车部门、驾驶人、出车事由、用车起止时间、出车目的地、出车里程数、收车里程数、车牌号等,党政办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辆。 

  (二)所有车辆出车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派车出行至本镇以外的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更改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与党政办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三)党政综合办公室建立车辆管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分管领导。 

  线上用车流程: 

  (一)用车人使用电脑登录鄂尔多斯市保留车辆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用车。通过点击“公务用车”选项,填写相关用车信息。 

  (二)用车人的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审核员登录账号,点击“用车审核”(用车审核根据不同车辆设置不同级别审核),确认该订单符合用车条件后,审核通过。 

  (三)审核完成后,再由调度员登录平台点击“调度派车”,查看审核通过的订单并派车(选择车牌号-驾驶员等),派车后,用车人、申请人、驾驶员都将收到对应的派车短信及APP推送,方便任务角色了解情况,及时联系。 

  (四)驾驶员执行任务,出车时需在手机APP上点击“开始”,回来将车辆停放至规定位置点击“结束”。 

  (五)用车人也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公务用车易”APP来申请用车,打开手机软件点击“申请用车”进入申请用车界面,填写用车相关的信息,完成后提交。 

  (六)确认提交后,该订单就会发送到本单位设置的“审核员”处,审核员及时审核通过或者退回。 

  (七)审核完成后,由调度员登录平台点击“调度派车”,查看审核通过的订单并派车(选择车牌号-驾驶员等)。 

  五、费用结报 

  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加油,用车部门持定点加油站出具的加油发票、往返途中的过路费凭证和派车单经党政办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后,按照财务制度报销;车辆出差确需在外加油时,由本人用公务卡支付加油费用,返回后经党政办审核后,予以财务报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政府公务用车派遣审批单》所填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额由相关驾驶员负责缴纳里程差额油费 

  六、驾驶员的职能职责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发生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被罚款、扣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单位不予报销造成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二)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予他人使用,违反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由用车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做好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车辆证件、物资、工具的保管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保持车内外清洁、光亮、美观,可以自己动手排除的故障由自己动手,不得到外面维修。 

  (四)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配,保证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七、车辆日常管理 

  (一)车辆实行集中管理,执行公务后,统一停放在镇党政大楼后院党政办指定车辆管理员一名,负责所有车辆的车况检查、出行登记、保养、维修、年检、每辆车的档案建立等,管理员要爱护车辆,坚持平时勤保养勤检查出车前一定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随时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公务车的维修与保养,应在指定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车辆管理员事前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注明维修保养内容、更换的零部件及经费概算等)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计划和备案,报镇分管领导同意后,车辆管理员持《车辆维修申报单》进行维修保养,修理厂凭《车辆维修申报单》和维修项目明细凭证、计划备案表统一结账。长途或野外行车中急需修理时,须电话报告党政办,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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