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0-13667 | 分类: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乌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名称:乌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 严防疫情输人传播扩散的通知 | |
文号:乌政通字〔2020〕23号 | 主题词:严防疫情输人传播扩散 |
时效性:有效 |
乌政通字〔2020〕23号
乌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
严防疫情输人传播扩散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镇属二级单位、各嘎查村、社区: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出现本土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加之秋冬季又是各类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相叠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全镇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内设机构、镇属二级单位、各嘎查村、社区,要切实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加强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返)人员摸排管控、医学观察、信息上报等工作,织密防控网络,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对重点人群的跟踪管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完善防控措施,及时堵上短板漏洞,坚决防止因局部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
二、严格执行常态化管控措施
认真贯彻《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新疫指发〔2020〕69号)文件要求,对从山东省青岛市进入我镇的人员,凡持有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不能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按照属地化管理,由属地进行7天居家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从其它省区往(返)我镇人员,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管控措施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098号)执行。
三、立即开展重点人群监测管理
从即日起,对山东省青岛市往返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在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9月27日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和从山东省青岛市往(返)我镇人员信息,尽快摸清行程、接触史等,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同时,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和从山东省青岛市往(返)我镇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健康意识,主动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嘎查村(社区)报告,如实告知本人健康情况、详细行程、接触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排查工作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确保,做到人员追踪到位、信息排查到位、落实管控措施到位。
各嘎查村、社区负责并建立排查台账,排查结果经所在党支部(总支)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日15:00时前报镇指挥部(联系人:高永强,联系电话:15049447849)
四、加强应急准备,强化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管理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属各工作组要及时对接旗相关部门,协助嘎查村、社区强化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五有三严”落地见效。全镇防控人员设备、设施、物资及能力提前准备到位。
(一)加强各类市场的管理。镇平安建设办要及时对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门店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重点对各类生鲜、冷冻肉品、水产品进行溯源检查,对直接或间接从国外进口的各类生鲜、冷冻肉品、水产品的,要求有关责任人必须提供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配合旗疾控中心对所有水产品、冷链食品进行核酸检测抽检,对水产从业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对生猪牛羊、鸡鸭等畜禽的屠宰管理,严格规范农贸市场活禽销售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市场销售农产品来源可靠、可溯质量安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厉打击贩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加强应急准备,强化底线思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配合旗卫生健康委员持续做好我镇监测排查各项工作,各嘎查村(社区)要指定集中隔离场所,保持其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做到防患于未然,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五、持续强化督导检查
各相关镇属单位要紧盯疫情防控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督查暗访,采取深入企业、医院、学校、农贸市场、交通场站、酒店、餐馆、超市、宾馆、浴室、电影院及群众活动聚集地等公共场所,督导检查各营业场所和群众活动聚集地等公共场所按照规定对往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亮码查验、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等措施落实情况,压实部门、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及时排查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防控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乌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乌兰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0月13日
乌兰镇党政综合办 2020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