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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2024-00072 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23日
名称:鄂托克旗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效性:有效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局认真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对广大群众围绕政务公开内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处理,2023年未收到群众或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探索网络问政的应用,开通了“24小时警局”,认真办理网友合理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三是对各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专业培训力度不够。
  (一)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标准上级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提升完善,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实效性。逐步打造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四)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旗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工作。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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