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托克旗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 政府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 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履行公开职责, 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 和群众的监督。
(一)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动态调整、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按时公开 2022 年部门决算和 2023 年部门预算。以准确、及时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新成果、新情况、新问题为目标,以“法治鄂托克”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切实加强内容策划和热点追踪,及时传播鄂托克旗司法行政声音,讲好鄂托克旗司法行政故事,通过鄂托克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类信息 950 篇,年度总阅读量超 20 万。
(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鄂托克旗司法局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监管机制, 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抽查,及时对更新情况、互动情况、表述错误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强化重点岗位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意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三)提升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动态更新的频次还不够多。虽然能够保持公众号每天更新一次工作动态,但是对部分工作动态,未同步更新至政府网站。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还不够高。信息来源较少,信息发布的数量不够多。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同时还要突出侧重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在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信息处理费的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未向公众发出收费通知和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旗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