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2020-08-03 14:19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和市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底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苏木镇、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审议和公布旗苏木部门)两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建立全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权威公布机制。 

    2021年底前,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制度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增强和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2年底前,形成权威发布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参与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格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苏木镇部门参考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题网址:http://www.nmg.gov.cn/col/col6726/index.html),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苏木镇本部门职能职责和“五公开”要求,主动对接主管责任单位和指导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编制完成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的本苏木镇、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此项目录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梳理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各苏木镇、部门要全面摸底梳理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时限:83日至831日;第二个阶段为审议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报请旗人民政府审议完成时限:91日至9月30日;第三个阶段为公布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依托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时限:101日至1019 

  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建立本苏木镇、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当国家有关部委印发其他领域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时,应及时调整更新本苏木镇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建设标准规范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等文件要求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苏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提升我旗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水平,建立本苏木镇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台账。苏木镇、各部门要按照“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原则,建设定位清晰、信息权威、运维规范、监督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加强与旗融媒体中心协调配合,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效果。 

  结合苏木镇和部门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聚焦政策适用群众,更多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简明回答、图表图解、案例解析等方式,重点解读政策,及时公布政策的推进执行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做好投诉建议和留言办理答复工作。 

  (六)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 

  结合我旗及各苏木镇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于2021年6月底前汇总编制本地区办事一本通。优化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精准推送功能,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 

  (七)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结合基层政府职责权限,于2021年9月底前,建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和权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加公众参与在政府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中的权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等,要明确公众参与决策的方式和次数,切实提高决策透明度。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牧区和社区延伸。 

  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与嘎查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嘎查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对指引中公开层级明确为“乡、村”级的事项,在嘎查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嘎查村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途径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要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专栏集中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各苏木镇、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协调推进。各苏木镇部门要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监督评价。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各苏木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各苏木镇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每周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