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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来源:鄂托克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0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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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3号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新疆、西藏、宁夏、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区来(返)我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在入旗第一落地点扫“场所码”、进行落地核酸,并由堵卡点“点对点”推送至所在地社区(嘎查村),由社区具体负责转运并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

  二、从市外及市内有阳性感染者的旗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提供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同时开展“1天1检”。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来(返)我旗人员,按照属地社区(嘎查村)管控要求和“填平补齐”原则,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开展“1天1检”。已经入住酒店的上述地区来(返)人员就地落实隔离管控。

  四、往返或途经我旗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运输的司乘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落地核酸。进入我旗后,须全程闭环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落实。

  五、即日起,出入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需通过“场所码”扫码登记,并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行程卡,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允许进出相关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旗各行业场所“场所码”扫码、验码以及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情况开展地毯式集中督查检查,并依法对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予以停业整顿。

  六、根据“应检尽检”要求,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医护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等各类重点风险人员实施“1天1检”,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七、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

  八、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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