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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鄂托克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0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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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鄂托克旗周边疫情频发,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管控措施:
  一、全旗范围内暂停举办大型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KTV、棋牌室、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房、洗浴场所、夜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文娱场所以及景区景点暂停营业,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二、全旗所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和防控要求,防止人员聚集,严格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场所码“凡进必扫、凡扫必验”要求,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各园区、苏木镇、社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按规定落实“场所码”扫码要求,隐瞒行程、旅居史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类药店、诊所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登记,实现人员可追溯,所有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病人。
  四、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非必要不外出。因工作等原因确需出行,请提前向工作单位和社区(嘎查村)主动报备行程,排除重点涉疫地区及重点时空轨迹暴露风险,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五、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中有关要求执行。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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