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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鄂托克旗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3-05-1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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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3日至7月31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14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向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扛起政治责任

  红十字会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跟进,确保整改落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主动照单认领全部问题,研究整改方案,为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做到按期推进,环环相扣。党组对整改问题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进行指导纠偏,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

  我会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坚决触类旁通,既把当前的问题处理好,也从具体问题入手,把潜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并解决掉,避免相同的问题再次发生。我会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治,坚持把全面整治和具体整治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具体举措,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建立“长久立”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三、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不到位

  1、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整体工作研究谋划不足。

  (1)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不广,培训内容单一。培训对象主要为教师和学生,培训范围以乌兰镇地区为主,2021年共开展应急救护培训23次,其中在学校开展15次,未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共安全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2020-2021年未开展防病知识的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分管领导对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了2022年应急救护培训计划,2023年2月中旬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共安全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等行业中开展了62人次的普及性培训,90人次的救护员培训;四是2022年在苏米图苏木开展3场58人、政和园社区开展51人次的防病知识培训。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不及时。2021年3月31日市红十字会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呵护好孩子的眼睛”公益活动,旗红十字会于9月22日才下发通知开展此项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按照2022年自治区红十字会和市红十字会下达“博爱一日捐”活动要求,我会已经募捐筹资完成。

  (3)会员发展工作缓慢,会费不能足额收缴,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和服务活动缺乏资金保障。2016年至今,旗红十字会仅发展团体会员21个,个人会员41名,在全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中占比较低。2021年仅收取13个团体会员、33名个人会员的会费,合计2.1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2年11月17日组织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三是通过和旗人民政府协调印发了《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红十字会团体和个人会员的通知》同时新增了9个团体会员单位和10名个人会员,截至目前会费一共4.757万元。

  (4)红十字会党组2018年成立至今无党组公章,《鄂托克旗红十字会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半年总结》等文件以红十字会文件代替党组文件发文。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作书面检查;二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刻制了中共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党组印章,印制了中共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党组文件文头。

  2、党组抓重点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

  (5)2018年在苏米图苏木马什亥嘎查实施的“博爱家园”建设项目处于闲置状态。群众体育活动中心应急救护点配置的自动体外除颤仪未做到专柜专放、设立醒目标识,2019年以来未对活动中心相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护角急救箱内的药品过期未及时更换,应急救护点(角)少,覆盖面不广。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及时发函并督促了苏米图苏木党委政府和马什亥嘎查党支部,利用闲置棚圈,搞好养殖、交易等事业,盘活闲置资产发展集体经济;四是针对全旗救护点已设立了醒目标识,市红十字会下达调配100台AED专柜的计划。现有的体外除颤仪已放入急救箱内;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救护培训计划,2022年底在政务中心A、B座组织开展43人次,群众体育活动中心组织开展6人次的应急救护培训;六是按照救护点(角)台账及时发函并督促了全旗33个救护点(角)33个监管单位配备33名管理人员。

  (6)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救援队伍的意识不强,应急救援主要依靠红十字会干部职工。救灾备灾物资库消防设施不健全,仓库安全管理欠缺,储存的物资未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时间和有效期等信息,未在库内设置温湿度仪表,未进行通风晾库、密封防潮,库内帐篷随地摆放。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依托红十字志愿者建立了15人的赈济救援队,完善和加强了救援队培训管理工作;三是制定了《鄂托克旗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库管理办法》,同时救灾备灾物资库消防设施已健全,已在储存的物资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时间和有效期等信息,在库内设置温湿度仪表,库内帐篷已全部上架。目前我会已申请中国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评定三级库房,软件材料已通过审核。

  3、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7)红十字会党组2019年至今未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未对《鄂托克旗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面清单》等重要意识形态有关文件传达学习、安排部署。2019-2021年未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及本单位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作书面检查;二是党组书记对分管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重新学习了《鄂托克旗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面清单》、《关于我旗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鄂托克旗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四是制定了《鄂托克旗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一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2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22年完成了工作任务;五是制定了《鄂托克旗红十字会舆情分析研判机制》,2022年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针对舆情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进行了分析研判,及时编制了社会舆情分析研判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的问题力度不够

  4、作风不严谨,审核把关不严格。

  (8)文风不实。红十字会2020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与2019年学习计划,2020年与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完全一样,《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年度总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关于呈报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的报告》照抄照搬网络文章且与本单位职能职责不符,《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出现“在办事处党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等表述,《民主评议制度》中出现“在开城的建设和改革中”“为开城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等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严格要求执行《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公文管理制度》,编写文件结合红十字会工作,签发文件经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把关后印发执行;四是废止了旧《民主评议制度》,重新制定了《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9)公车封存管理不规范。2018-2019年5次公车封存用同一张照片留档。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0)保密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4次博爱助困救助公示名单,救助人员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未做脱密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修订了《鄂托克旗红十字会保密管理制度》,增加了脱密内容,要求具体工作中认真执行。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落实有偏差。

  (11)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不实。2021年与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雷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部分内容与旗委文件要求不一致,且不符合本单位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2022年主体责任清单。

  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2021年红十字会党组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2021年3次廉政谈话内容不同,被谈话人表态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作书面检查;二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开展了2022年廉政谈话,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廉政谈话》等制度。

  (13)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2名干部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完全一样,6名干部的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全体干部职工重新查找排查了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了2022年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

  6、项目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14)2019年马什亥嘎查发放救助物资,物资分配经手人和核准人是同一人。《应急救护点(角)捐赠合同》约定由受赠方负责急救药品的消耗补充,2021年红十字会募捐账中支出应急救护点(角)更换过期药品的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分管领导对业务股室负责人和救灾备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鄂托克旗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库管理办法》;四是原渠道追回了应急救护点(角)更换过期药品的费用。

  (15)2021年12月红十字会安装价值1.17万元的货架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及时补记了固定资产,同时录入了固定资产系统11700元。

  7、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方式单一。

  (16)2019-2021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红十字会的监督方式多为参会监督,日常监督、政治监督开展少。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了各类培训调训;二是按照鄂托克旗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日常监督办法和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相关要求以及监督部门的政治责任清单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和政治监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

  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

  (17)2019、2021年红十字会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0年7月22日党建工作半年总结、8月25日党建工作调度会、9月22日开展学习均提到“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6次党建工作相关会议图片相同,7月28日党建工作专项督查会议记录写到“红十字精神和新青海精神紧密结合”,11月25日党建工作调度会议记录写到“团旗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2年专题研究部署了2次党建工作;三是编写文件要结合红十字会工作,签发文件要经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把关后印发执行。

  9、基层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力。

  (18)党组织不健全。2021年9月红十字会党员人数已达到7名,12月支部换届时仍未选举支部委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三是2022年11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向组织部报告成立鄂托克旗红十字会党支部委员会按照选举程序完成支部委员会成立及选举工作,并将选举资料收集归档。

  (19)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无普通党员之间的谈话。2020、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未执行“四必谈”要求,缺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四、巩固拓展整改落实成果

  我会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传导压力不够有力,跟踪检查不够到位,在举一反三上还有差距;从制度建设上看,主要是在建立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方面还需要下更大功夫,有的已经建立完善的制度还存在着执行不够不力的问题等。下一步,我会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敢于动真碰硬,扎实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确保所有问题按照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做实做细整改工作,切实突显巡察利剑作用,让全体干部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巡察工作给旗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规范化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6222568;电子邮箱:Hsz6222568@163.com。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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