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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0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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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旗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加强普及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推行用户网上申报、部门线上审批、证照电子生成、档案在线归集的“全程网办”模式,截至目前,共梳理汇聚79类、20万条电子证照数据,签章率为97.96%。二是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理、当场办结。三是全面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就近办”,以“帮办代办服务”为契机,全面推动帮办代办向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延伸,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配备108名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代办员,截至目前,为办事群众开展8960人次帮办代办服务。四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创新升级,对发布的146项“一件事”进行分类分级梳理,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创新推出二手房“水电气暖”联办和门头牌匾联办“一件事”,目前产生办件数193件。围绕新生儿出生、新生入学、公积金贷款等10个高频“一件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培训会议扎实推动任务落实。截至目前,10个高频“一件事一次办”累计产生办件7572件。五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线上线下相融合,企业群众可自由选择进行网上自助办、政务服务大厅线下自助办、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办。截至目前,“自助办”产生办件事项1173项,产生办件39260件。六是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全旗34个涉企涉民的政务服务部门45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压缩、再提速、再提效。截至目前,我旗压缩办理时限率为86.28%,高于全市的84.38%。七是在前期“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审批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基础上,继续巩固和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好新推出的改革项目。在准入环节,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政银合作,健全小微企业名录,为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对照政务数据共享“三张清单”(共享责任清单、共享负面清单、供需对接清单)及供需明细表,梳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对我旗注册的70家行业协会及44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未发现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鄂托克旗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农牧等重点领域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2年共开展8个批次部门联合抽查,抽查市场主体53户,开展随机抽查46个批次联合抽查市场主体779户,执行上级下发抽查任务8个批次,检查企业38户,抽查工作结果均在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全旗共有21个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各类信息12516条,共修复异常企业41户、专业合作社18户。依托政务服务平台,通过鄂托克旗电子监测系统有效预警即将超期的受理件呈现“黄牌”“红牌”,截至目前,各部门办理的事项都能按时限办结。通过网页、短信、评价器、“蒙速办”APP、二维码等评价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好差评”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服务效能提升。截至目前,我旗好差评总评价数327697条,好评率为99.9%。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集中学习、研讨检视、整改提升三个环节要求,深入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鄂托克旗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制定印发鄂托克旗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考核方案,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督查。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抽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9家、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19家、公路收费站3家、转供电主体14、供水、电、气、暖企业4户、1家商业银行,通过检查均未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内认领、编制发布改革事项46项。其中,直接取消8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0项,优化审批服务44项。设立企业服务专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审批时限,形成高效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新模式。
  二、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加大重要制度建设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2022年围绕市场准入、国土空间规划、政务工作要点等多领域公开征求意见7次。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2022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涉计划生育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等3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旗积极履行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制度,为切实提高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积极引入专家论证。同时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均实行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决策主体是否依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其中,2022年度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共27项。二是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印发《推进公职律师相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旗执法单位共配备18名公职律师,已实现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单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旗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情况摸底排查,建立鄂托克旗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
  (三)完善集体讨论决定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的程序及规定,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的相关要求,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推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于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022年共实现免于处罚案例5起,均给予警示性约谈,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鄂托克旗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示,组织26个部门进行信息录入。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我旗32个部门共配备241套智慧执法终端。综合运用“三查法”即一查《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查执法主体合法性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三查执法案卷办理程序和法律适用,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反馈整改问题16件次。
  (三)深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对2个执法部门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组织各苏木镇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领域等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前已编制3270条并及时进行公布。加强全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鄂托克旗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平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1079人参加为期7天的线上培训。开展全旗智慧执法终端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操作与应用培训2次。开展执法主体、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指导全旗6个苏木镇人民政府,31个行政执法部门自查1431卷行政执法案卷,抽取其中58卷进行评查,对抽查出现的问题进行逐部门通报,并限期整改。全力推进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印发《鄂托克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对全旗6个基层司法所进行全面摸底调研,选定棋盘井司法所作为前期试点。
  五、坚持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监督。旗政府认真审议办理旗人及旗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人大、政协提出的建议,加强行政监督,纪委监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监督,运用“四种形态”严管干部300余人次,进一步推进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鄂托克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23项具体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调整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29个领域,2022年前三季度,全旗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7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今年以来,旗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55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731条、通知公告及便民信息107条,重点领域信息720条。
  六、坚持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在全旗6个苏木镇、97个嘎查村(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纵深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2022年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网络培训10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共调处118起矛盾纠纷,上报人民调解预算经费20万元。二是为推进矛盾化解纠纷机制,开展“维护和谐稳定 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破除身份界限和行业壁垒,将专业力量融入到人民调解员队伍,组建“党员先锋+律师+专职调解员”联合调解队伍,在自治区创新建立首个“巡回调解”工作模式,该经验做法入选全国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库。三是把党建引领作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先手棋”,通过老党员深入“传帮带”、离退休干部兼职人民调解员、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做到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内蒙古鄂托克旗:党建引领人民调解工作 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被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收录入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库,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例司法行政系统入选案例之一。四是进一步强化智慧服务,充实应用功能,开辟业务直达、法治礼包两项应用模块,实现业务办理说明、法务地图,文书模板查询、智能法律咨询等功能一键直达,有效提升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时长,扩大有效覆盖范围,进一步为鄂托克旗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利用智能终端的集成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服务;用“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办”“网上办”。五是落实“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调处化解机制,聚力民间网络借贷、煤炭矿区、涉农涉牧违法用地和土地权属、侵占集体资产乱象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矛盾排查工作,积极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拓展社会矛盾纠纷防控体系辐射范围。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创新性在全区首推出“两提一降”工作法,通过深入落实行政复议告知制度、公示复议申请渠道、拓宽立案(接待)方式、规范材料接收和审理工作,提升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和首选率,降低行政诉讼率,强化行政争议非诉化解。今年以来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20件,受理16件,目前已结案12件,4件正在审理当中,2件在审查当中,2件未受理。督促行政应诉27件,经复议后应诉5件,未经复议应诉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发出应诉提示函2件。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对行政复议个案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约谈等方式履行监督义务。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案件审查工作小组讨论审查,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2022年共开展18次案件审查工作讨论会。
  七、坚持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我旗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方案,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坚持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组建机动监督组围绕“四风”问题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87次,完成整改116项围绕服务不主动、对待群众冷漠、硬气、蛮横,工作中推、拖、绕,不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三)强化普法宣传,全面筑牢法治建设根基。科学谋划制定鄂托克旗“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紧紧围绕提升法治建设总目标,采取多元举措进行法治宣传。利用乌兰牧骑队伍开展普法活动,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积极创造法治文艺作品,2022年法治乌兰牧骑队伍共开展普法活动12场次。围绕疫情防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打造乌兰镇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为30多个宣传栏更新法治信息。开通“法治鄂托克”公众号,强化运营管理,定时推送法律的知识和案例,推送各类普法信息880余条,阅读量达11万余人次,较年初微信公众平台关注量提升了近800%。
  (四)创新普法举措,凝聚部门合力。积极筹划开展以“法润鄂托克 喜迎二十大”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新华社对此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客户端浏览量当天超过100万。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引导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通过文艺汇演、知识竞赛、专题宣讲、法治讲堂等多种形式,成为法治宣传的直接推动者,形成了上下联动、纵横协调、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与格局。活动期间,全旗72个单位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91场次,组织法治学习74场次,受教育人次12万。同时,创新推出“多多评·码上鄂托克”全民学法积分模式,通过数字加权提升智能社会治理水平。
  九、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作用。一是召开2022年度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依法治旗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安排部署全年依法治旗各项工作及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依法治旗办统筹抓总的作用,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鄂托克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法治鄂托克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鄂托克旗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依法治旗年度考核指标等文件。召开专项协调小组会议、各项工作推进调度会议,多部门联动,高质量完成全面依法治旗各项工作。二是组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旗第四次委员会会议进行述法专题汇报。为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结合半年督查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求各部门就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报送述法报告,全面提高党规党纪意识及法律意识。三是充分发挥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的连接协调作用,形成依法治旗办公室统筹抓总、协调小组协调调度、各部门各苏木镇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分工合作、纵向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全面依法治旗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依法治旗成员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依法治旗办统筹抓总,各协调小组派员带队,各监控部门派员组建4个评估组全面开展6个苏木镇67个部门依法治旗中期评估督查工作,“点对点”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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