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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鄂托克旗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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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鄂托克旗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旗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动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推进法治实践的能力。召开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相关事项,制定印发《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鄂托克旗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依法治旗年度考核指标等文件。

  (二)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2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覆盖群众10余万人;推动“以案释法”专栏上线“法治鄂托克”“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等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发布相关图文内容200余条,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将旁听庭审活动与普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组织各类公职人员旁听庭审2场,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实践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2023年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确认旗本级权责清单6260项,确认苏木镇权责清单194项。对照政务数据共享“三张清单”(共享责任清单、共享负面清单、供需对接清单)及供需明细表,梳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现已完成市级下发的第一批、第二批共计262项目录清单认领编制工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动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优化整合、流程再造,梳理认领和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563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932项,公共服务631项)。大力推行用户网上申报、部门线上审批、证照电子生成、档案在线归集的“全程网办”模式,截至目前,共梳理汇聚58类、20万条电子证照数据,签章率为100%。二是全面推动“帮办代办服务”,组建帮办代办队伍,配备117名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代办员。截至目前,为办事群众开展10942人次帮办代办服务。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创新升级,对发布的165项“一件事”进行分类分级梳理,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截至目前,国办13个“一件事”全部落地实施,产生办件4416件,市级10个高频“一件事一次办”累计产生办件6916件。四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相融合,企业群众可自由选择进行网上自助办、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网办区自助办、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办。截至目前,自助办产生办件事项332项,产生办件1467件。五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全旗35个涉企涉民的政务服务部门43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压缩、再提速、再提效。截至目前,我旗压缩办理时限率为86.12%,高于全市的平均值81.73%。六是制定印发《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成立证照分离改革小组,确保“证照分离”改革落实落地。截至目前,6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调整完善,直接取消8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0项,优化审批服务44项。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鄂托克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好〈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300条),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并按月组织全旗33个部门填报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调度平台,截至目前已完成52条任务的填报工作。制定印发《鄂托克旗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月调度季点评年考评工作方案》,截至目前上报典型案例36项和工作信息102条。

  (四)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鄂托克旗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年版)》,作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以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指引,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科学统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通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加大重要制度建设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通过发文督促、电话沟通、微信提醒等方式,督促报送备案工作,并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平台,加强与报备单位日常沟通,不定期抽查制定机关官方网站,对报备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有漏报或者迟报等情况的,及时提醒政府按照要求进行补报,更好推动“有件必备”落到实处。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步法”即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流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依法依规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整改工作,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内已录入的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157人开展了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线上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全旗共有24家单位144人参加考试。组织全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3次,完成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349本。完善执法部门、执法主体信息10余次,维护执法人员及监督人员信息100余人次。

  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

  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旗《“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全旗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12项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修订。严格落实执法措施,综合运用安全约谈、警示通报、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细化措施、市66条具体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鄂托克旗人民调解中心全年成功调处矛盾纠纷案件290件;进一步规范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11个,成功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00件,成功率达99%。持续发挥“巡回调解”工作模式机动作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件,调解成功率达98%。二是提升基层服务效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巡回审判先锋队和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调处化解案件40件、矛盾纠纷640件,分流诉前调解案件3606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提速5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区首创“律师超市”,智能匹配律师在线服务和全旗优质律师资源。建立三级法律顾问服务微信塔群,33名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辐射6万余人。8家律所律师与97个嘎查村(社区)签订了“公益法律顾问协议书”,2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9件,提供法律咨询300人次。受理行政复议37件,作出撤销决定12件,直接纠错率为3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印发《鄂托克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2023以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更新为30个领域,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0件,旗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52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1079条、通知公告及便民信息103条,重点领域信息346条。全旗发布行政许可信息7445条,行政处罚信息4762条。指导全旗千余家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完成信用修复1295条,发布各类承诺书4600余条。强化信用监管效能,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参考,结合行业管理要求,全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税务、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等9个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了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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