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5:23

来源: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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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拟订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方案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旗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

  (三)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旗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指导全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统一编制全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备案、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旗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参与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旗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旗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旗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起草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

  (十六)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旗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十七)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蒙药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八)指导全旗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全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十)负责全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办公电话:0477-6212715

  2.综合规划与人事股

  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旗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2715

  3.政策法规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依法行政、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案件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

  办公电话:0477-6221679

  4.食品安全协调与餐饮服务监管股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拟订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承担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体系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舆情监控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2729

  5.食品生产与流通安全监管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体系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舆情监控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2729

  6.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承担特殊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在流通环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零售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指导开展流通环节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体系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舆情监控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7-6541004

  7.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管股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配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全旗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旗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全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477-6212729

  8.价格监察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0315

  9.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

  拟订全旗知识产权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拟订商标和专利保护等有关制度、政策;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办公电话:0477-6212729

  10.行政审批与注册登记股

  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落实。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组织指导相关登记注册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21679、0477-6286030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对全旗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本领域应急体系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舆情监控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9474

  12.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旗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配合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旗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体系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舆情监控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9474

  13.计量标准化综合业务股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

  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编号、发布、监督等工作。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反馈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商品条码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9474

  (二)所属单位

  1.综合执法队

  (1)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2)依法查处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无照无证经营,合同欺诈,假冒伪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商标广告违法行为和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开展各类拍卖行为的执法检查。

  (3)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无证查处工作和机动车安检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开展辖区生产领域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查处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违法行为;查处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证服务机构违法行为;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工作;查处非法改装车违法行为;查处强制性管理的产品安全认证违法行为。

  (4)依法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稽查制度;承担全旗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市场巡查,执法打假,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旗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旗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受商务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全旗商务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6)受粮食主管部门委托,承担粮食流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粮食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承担粮食经营者粮油流通资料及购销凭证核查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3103

  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仁都喜街泰祥园东侧市场监督管理局

  2.检验检测中心

  (1)承担食品的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承担食品质量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承担食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承担检验项目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等基础性工作。

  (2)承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包材,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和检验保障相关工作;承担质量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3)承担全旗药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全旗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旗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的宣传和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4)依法承担全旗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第三方公证检验工作,负责全旗范围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和量值传递工作,以及向社会提供产品质量,计量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5)完成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477-6215079

  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平安路紫苑大酒店对面

  (三)派出机构

  1.乌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477-6219345

  2.棋盘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477-6471594

  3.蒙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477-2790267

  4.阿尔巴斯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477-6215541

  5.木凯淖尔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477-6212715

  职能职责: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各类市场的日常监管;配合局相关股室开展各类检查,抽查,抽检,纠纷处理等工作;在本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注册登记事项,经营者异常名录,应用好相关信息公示系统;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辖区拍卖行为监管;负责辖区网络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实施辖区企业合同日常监管,指导,调解和信用评价服务;负责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申报,初审,推荐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非公党建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小微企业成长的帮扶,统计;负责实施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宣传,教育,培训,统

  计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投诉,举报事项的调解,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开展辖区企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检查;落实广告业的发展工作;负责实施对辖区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直销活动,打击传销的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反垄断,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商标,专利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负责辖区内知识产权创造,引导发动市场主体参与商标,专利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协助做好辖区内质量强旗建设的有关工作任务;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配合辖区重点品牌培育,引导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配合做好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和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质量事故调查;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纤维生产,购销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开展辖区产品质量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及质量监督抽查;负责辖区内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各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食品类许可证证前的核查,检查及证后监管;督促落实并核查食品生产加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负责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配合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辖区接待重大活动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配合各级部门开展的食品督查检查;督促辖区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上报辖区各类信息,情况;负责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与综合执法大队协调,对接,移送;完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崔向军

  办公地点:鄂托克旗乌仁都喜街泰祥园东侧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477-62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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