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5:06
来源: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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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旗公路水路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旗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运营服务、涉路工程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 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六)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七)负责全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苏木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交通战备方面的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审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农牧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体育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镇非运输船舶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由旗人民政府确定。
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水利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十四)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交通运输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十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六)负责权限内地方铁路、民航的行业管理。参与拟订权限内铁路、民航相关规划、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权限内地方铁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权限内民用机场建设管理,协调民航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铁路、民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
(十七)与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旗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全旗铁路、民航等规划。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2.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旗铁路、民航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权限内铁路、民 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内铁路、民航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对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民航项目等事宜,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其他职责分工: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事项,按照旗安委会确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协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办公电话:0477-6212223
2.业务管理股
监督指导公路、水路规划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运输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工作。拟订权限内铁路、民航相关规划、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综合分析全旗铁路、民航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旗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铁路、民航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监督指导权限内民用机场建设管理,协调民航有关管理工作。牵头健全完善铁路、民航建设协调机制,推进协调重大项目和解决重大问题。
办公电话:0477-6212223
3.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行业安全监督指导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监督指导权限内地方铁路航空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办公电话:0477-6211925
(二)所属单位
1.鄂托克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贯彻落实公路、水路、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参与拟订鄂托克旗公路、道路运输、水路事业发展相关规划。
(2)参与拟订全旗农村牧区公路路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承担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的公路路政行政执法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承担全旗农村牧区公路路面治超(包括固定点治超和流动点治超)以及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3)承担全旗水路运政、航道行政、船舶检验监督、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全旗管辖权限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5)完成旗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477-6214222
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综合服务中心7楼C区
2.鄂托克旗道路养护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有关道路养护、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和养护年度计划。
(2)承担全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服务工作。
(3)承担全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通、路网运行监测工作。
(4)承担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统计分析、节能减排、污染防治、信用体系建设、交通战备相关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
(5)承担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6)承担公交运营线路规划、城市公交站点设置、城市公交运力投放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旗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等工作。
(7)完成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477-6212223
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阿尔寨街
3.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服务中心
(1)参与拟订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检测鉴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相关发展规划。
(2)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检测工作及交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鉴定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
(3)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测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设备计量鉴定、校准提供技术支撑。
(4)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政策研究与咨询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标准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人才开发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5)承担全旗公路水路质量运行监测、应急指挥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6)完成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477-6214222
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综合服务中心7楼B区
4.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铁路、民航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3)承担全旗铁路、民航建设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4)协助开展全旗铁路、民航方面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5)协助开展全旗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6)协助局机关做好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城乡物流体系建设管理、法治相关工作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7)承担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477-6212223
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综合服务中心7楼B区
负责人:李姣
办公地点:鄂托克旗乌兰镇综合服务中心7楼B区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477-62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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