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方面诚信建设,推动各环境信用主体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信用承诺”制度
将环境信用评价嵌入环评审批流程,由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对建设项目信息进行梳理核实,并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确认。2024年截至10月中旬,生态环境鄂托克旗分局共审批30个企业主体类报告项目,对“守信激励对象”类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材料预审、并联审批、上门服务等多项服务举措,平均11-13个工作日(优于承诺审批时限)完成项目审批,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节约企业办事时间成本。
二、做好信息归集工作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我分局主动归集反映排污单位、相关从业人员遵守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所规定义务和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情况的客观资料或数据。按时上报“十公示”中涉及我局审批、备案内容及时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归集行政许可信息31条、行政备案信息48条。按照《鄂尔多斯市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工作方案》鼓励生态环境领域逐步应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报告以及行业评价结果,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守信主体激励力度。
三、加强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查询核实工作
自202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积极落实完善环境信用制度。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信用核查工作,进行环评审批时,对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等领域相关优惠性政策事项时须进行信用核查。及时开展并规范审查针对第三方编制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公示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