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2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6216385
传 真:0477-621294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鄂托克旗汇锦恒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矿山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黑龙贵衡宝矿业厂区内 |
鄂托克旗汇锦恒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黑龙贵衡宝矿业厂区内,在已有厂房设施建设1条年产50万吨石灰石制砂生产线以及为其配套的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3869.38平方米,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办公生活区及矿区道路等构成。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万元。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拟租赁衡宝矿业厂区内已有厂房设施,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增振动筛、捞砂机、脱水筛、制砂机、压滤机等设备,工期间无土建施工。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工程的建设,这些工序将产生噪声、固体废物、少量污水等污染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依托衡宝矿矿业现有污水处理系统。
二、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衡宝矿业化粪池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洗砂废水经沉淀罐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艺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在沉淀池内沉淀后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厂房密闭,设置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进料口设置喷淋系统。 3.噪声: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振动筛、制砂机、捞砂机、脱水筛等设备噪声。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压滤泥沙饼、生活垃圾和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布袋除尘器除下尘掺到泥沙中一起外运处理,泥浆暂存池污泥极少且含水率高,随泥浆一起返回沉淀罐沉淀,车辆清洗废水沉淀产生的成品砂料运回成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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