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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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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42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2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2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621638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封闭储煤棚项目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选煤厂东侧

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2座全封闭储煤棚,均采用正放四角锥螺栓球节点网架封闭结构,下弦多柱点网架支承形式,2个储煤棚最大存储量共计25万吨,年周转量120万吨,项目总投资为16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

2)水污染源

①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污依托煤矿场内现有排污设施。

②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

3)噪声污染源

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噪声及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

4)固废污染源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其中木材和钢材废弃物有专门的废品收购厂家回收二次加工利用,由于使用拌合站预拌混凝土,产生废渣极少,回填在现场路面凹陷处以增加道路强度。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全封闭煤棚,每个棚内设置2套雾炮洒水降尘设施,每个射程为100m,并设置2台洒水车洒水,每个受煤坑周围设置喷头洒水降尘。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雾炮喷雾及喷头洒水降尘废水,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不外排影响水环境。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采用柔性接头连接,设备设减振基础等。

4.固体废物

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2

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全封闭式储煤棚建设项目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乌仁都西煤矿矿田西北侧原乡村路南侧

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一座全封闭式储煤棚,占地面积24000m2,转载装运地面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设施,占地面积82647m2,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施工期:

废气: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进场道路、检修道路范围内;

②对临时堆放土方表面压实并进行绿网覆盖,弃料、垃圾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进行绿网覆盖;

③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物料、弃土和废弃物运输采用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撒。

废水:

本项目现场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施工现场建设简易沉降池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废水可用于洒水抑尘

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2)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几个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3)控制噪声传播: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这样可以减少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

5)要求建筑施工要限制夜间22:00至6:00机械施工,严格控制噪声影响强的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昼夜施工的必须经当地环保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固废:

铁质弃料、木材弃料、废弃金属材料及包装物都可以回收利用,避免资源浪费。碎砖石、水泥块等可用于工程填方。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期间会产生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禁止随意倾倒,以防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二、运营期:

1.废气

全封闭式储煤棚内设置4个位于地下受煤坑,储煤棚上方四周,受煤坑上方均设置喷淋洒水设备;破碎筛分设备位于全封闭储煤棚内,破碎机、筛分机均安装集尘罩,收集煤尘后经一套“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储煤棚内上方设置喷淋洒水设备,降尘用水部分被煤炭吸收,其余部分自然蒸发;受煤坑及输送转载点、装车仓的洒水喷淋废水由原煤吸收,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设置在全封闭储煤棚内并设置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

破碎筛分煤尘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掺入产品煤中外售。分拣矸石运往本煤矿露天开采坑回填,不设置临时矸石场

   真:0477-6212949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编:0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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