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4年9月2日一9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1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4日-9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621294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016100
2024年9月2-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煤气资源循环利用高炉煤气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29号 |
2024.9.5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内蒙古盛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生产点年产55000t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30号 |
202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