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稳岗返还政策即将结束,申请受理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尽快申请。
一、资格条件
依法参保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符合下列条件都可申请。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
4.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和失信企业。
二、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nmrsw/)网上办事大厅中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企业网上申请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承诺书即可。
全市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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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